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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伤残军人坐车收费 民政局:国庆前出台政策

2013年04月24日 14:15 作者:赵国秀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近日,平邑县市民尹先生拨打本网热线3100789-8008反映,作为伤残军人,可在平邑县却享受不到公交通行免费政策,每次坐公交车都要交费。为什么别的地方有优惠政策,而平邑县却没有?
     
    尹先生提供的《伤残军人证

        大众网临沂4月22日讯见习记者 赵国秀)近日,平邑县市民尹先生拨打本网热线3100789-8008反映,作为伤残军人,可在平邑县却享受不到公交通行免费政策,每次坐公交车都要交费。为什么别的地方有优惠政策,而平邑县却没有?

    尹先生告诉记者,他2005年在部队期间,因训练不幸将腿部摔伤,经医院鉴定,确定为8级伤残,经过申报,被山东省民政厅授予《伤残军人证》。另外,平邑县自2012年10月1日起,有了该县的公交车。但是他却从未享受过优惠政策。每次坐公交车都和正常人一样,购买车票。但是,他持手中的《伤残居民证》到平邑县的相关景点都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对此,记者咨询了平邑县民政局优抚科的一名左姓工作人员。据该名负责人介绍,由于平邑县于去年底才有公交车,所以相关的公交优惠政策正在落实中,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文件,伤残军人暂时不能享有相关优惠政策。当记者问到何时政策会实施时,左姓工作人员称,国庆节前政策就会出台,请个别群体不用担心。

        大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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