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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将于10月1日起试点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2013年07月12日 16:28 作者:赵国秀 淑琴 胡雪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和资源综合利用,近年来,临沂市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鼓励后强制,先中心城区后向外辐射的原则推进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大众网临沂7月12日讯(见习记者 赵国秀  通讯员 淑琴 胡雪)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和资源综合利用,近年来,临沂市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鼓励后强制,先中心城区后向外辐射的原则推进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宣传发动阶段 召集中心城区部分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施工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建议;举办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政策宣讲会,充分宣传国家、省在城市中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全市营造推广预拌砂浆工作的良好氛围。
        试点阶段 2013年10月1日起,在北城新区沂河西路以西,祊河北路以北、以东,北外环(长春路)以南区域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和成片开发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开发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2014年1月1日起,在兰山中心城区沂河西路以西,西外环(俄黄路)以东,祊河南路以南,陶然路以北区域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和成片开发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开发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推广阶段 2014年7月1日起,兰山、罗庄、河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律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进行工程施工。鼓励具备条件的县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从县城城市规划区开始,加快推进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实施阶段 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含县城、乡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律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进行工程施工。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刘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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