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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农合个人筹资额提至80元 缴费12月31截止

2013年11月22日 08:39 作者:朱建丰 赵从佗 戴美友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近日,临沂市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明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工作也随之展开,个人筹资标准将由70元提高至80元,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大众网临沂11月22日讯(记者 朱建丰 通讯员 赵从佗 戴美友)近日,临沂市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明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工作也随之展开,个人筹资标准将由70元提高至80元,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此次筹资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筹资对象为:各县区的农村户籍居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常住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进城农民工以及村改居后户籍身份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每人80元,各级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农民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从2013年11月份开始,2013年12月31日截止。各县区可根据农民工春节前后返乡的实际情况,将外出务工的农民缴费时间延长至2014年2月28日。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由县区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从社会救助资金中代缴全部个人应缴参合费用。农村残疾人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政府从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代缴。

      记者了解到,2004年我市开始实施新农合政策,个人筹资额从当年每人10元提高至80元,现已提高了6次。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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