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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市民用微信朋友圈购物买到假货 退货被拉黑

2014年07月26日 09:56:00 作者:董立军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如今,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然而微信朋友圈购物的质量却难有保障,近日,临沂市民张女士发现,她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的化妆品是假货,而联系微信好友退货却被拉黑,7月23日,记者调查发现,微信朋友圈几乎成了生意圈,各种商品真假难辨。

      如今,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然而微信朋友圈购物的质量却难有保障,近日,临沂市民张女士发现,她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的化妆品是假货,而联系微信好友退货却被拉黑,7月23日,记者调查发现,微信朋友圈几乎成了生意圈,各种商品真假难辨。

      事件回顾:朋友圈买到假货 退货被商家拉黑

      家住阳关花园的张女士在淘宝网上经营一家化妆品店,平常也是通过淘宝批发化妆品,有一次经过店家介绍后,她直接加了店家的微信,后来在朋友圈上看到了她中意的化妆品,便购买了一批价值3000多元的化妆品。

      张女士拿出化妆品包装告诉记者,这款化妆品包装上全是英文,但有很多语法错误。张女士联系了该商家,并反映了情况,“商家先是提供了一个检测报告,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并没有该项检验报告,在我的质问下,最后商家直接把我拉黑了。”张女士称。

      张女士决定维权,却发现很难。“我联系了本地工商部门,他们让我找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分反映,我通过淘宝查了一下商家的地址是河南省周口市,我又给周口的工商部门反映,他们又让向本地工商部门反映。”张女士无奈地称。

      律师提醒:微信购物难维权 最好索要购物发票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本报特邀律师姜涛,姜涛律师表示,在微信上购买东西产生纠纷后,即使知道对方真实身份,维权也比较困难。“由于许多网友不在同一城市,维权可能涉及到多地,过程很麻烦,代价也很高。所以许多消费者只能放弃维权。”姜涛律师称。

      “不管是微博还是微信朋友圈,网络购物中有很多消费陷阱。”姜涛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物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票据,如发票、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等购物凭证,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留了证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董立军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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