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因性格不合竟挥斧断情 临沂破获一起杀人抛尸案

2014年08月04日 08:29:00 作者:朱武涛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7月22日,临沂兰陵县南桥镇某村村民王某到地头机井里提水浇地时,发现桶边沾了一些毛发,但没当回事。24日上午8点,王某再次来到地头,打算从机井中抽水浇地。考虑到井内有异物,可能会影响水泵抽水,她试图用水桶把里面的东西“捞”出来,可这次,水桶边沾的毛发更多了,还带着一些臭味。王某越看越像是女人的头发,瞅着黑漆漆的井口害怕起来。她急忙招呼两名村民上前帮忙。几经打捞,捞上来的竟然是一颗人的头颅。

      ●7月24日上午,临沂兰陵村民干旱浇地,井中赫然发现头颅,此人是谁?被谁所害?

      ●当天下午,警方确定死者为69岁农妇大红,其同居男友颜某为何得知消息后异常镇定?

      ●警方在江苏邳州一河道里整整打捞两天未果,尸身到底在何处?

      ●警方在颜某的谎言里冷静甄别,最终在邳州一井中找到尸身。

      ●嫌犯为退休教师,和昔日同学组成黄昏恋,为何挥斧断情?

      地头机井中捞出女性头颅

      7月22日,临沂兰陵县南桥镇某村村民王某到地头机井里提水浇地时,发现桶边沾了一些毛发,但没当回事。24日上午8点,王某再次来到地头,打算从机井中抽水浇地。考虑到井内有异物,可能会影响水泵抽水,她试图用水桶把里面的东西“捞”出来,可这次,水桶边沾的毛发更多了,还带着一些臭味。王某越看越像是女人的头发,瞅着黑漆漆的井口害怕起来。她急忙招呼两名村民上前帮忙。几经打捞,捞上来的竟然是一颗人的头颅。

      兰陵县公安局南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兰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增刚也带领着刑侦、法医等赶到现场。经勘查,死者为女性,年龄在60岁左右,头部被铁丝绑在一块空心砖上,明显属他杀。法医鉴定,死者头部有被钝器击打的明显伤痕,死亡时间在2至3天。

      镇定老汉家中听歌被控制

      要想侦破此案,当务之急是查找尸源,查清死者的身份。数十名民警手拿照片分头到南桥镇及周边乡镇进行走访摸排。7月24日下午,民警走访到芦柞镇时,有人认出了死者。原来死者叫大红,今年69岁,离婚后一直单独生活,后来听说和南桥镇一名年龄相仿的初中同学同居生活。

      案情有了重大转机。当天下午4点多,民警经过多方打听,确定死者大红的男友为颜某,家就住在案发现场西边的村子里。民警了解到,颜某喜欢打牌,村里人也知道他家有个女人,但因极少出门,村里人几乎没见过此人的模样。而且案发后,颜某家中一直无人。有村民反映,7月24日上午,井中发现头颅的消息传到他们村时,颜某正和村民打牌,许多人都起身到村外看热闹,但颜某却十分镇定,稳步走回家中,没再出过门。颜某的异常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当民警来到颜某家中时,发现他正躺在床上听歌。看到民警到来后,颜某脸色发白、神情紧张,被民警带回讯问。

      打捞两天,邳州河道未现尸身

      被带回刑侦大队后,65岁的颜某称自己是一名退休教师,不可能干出杀人的事,拒不配合民警的讯问。经过一夜的较量,颜某承认了自己杀害大红的作案事实。据其交代,7月20日晚上,他骑着三轮车带着大红途经神山镇时发生了争吵。随后,他摸起斧头把大红砍死在三轮车上,然后运回家中,肢解了尸体,把头部丢弃在了村外井内。由于村子位于兰陵和邳州交界处,他随后把躯干扔在了几十公里外的邳州市的一条河里。

      虽然侦查员怀疑颜某年老体弱,不可能把尸体运太远,但为了尽快找到尸身,民警还是找来专业人员对其所交代的抛尸河道进行了两天的打捞,但一无所获。同时另一组民警侦查发现,案发当日,颜某根本没有路过神山镇。种种证据表明,颜某在撒谎。

      7月27日,民警来到颜某家中进行勘查,发现颜某家中擦拭得十分干净。平时不讲卫生的颜某为何如此异常?民警经过仔细勘查,最终在茶杯上发现了一处血痕。很快,民警在墙角处也发现了几滴喷溅的血痕。

      种种证据表明,颜某家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7月28日,民警再次提审了颜某,这次,颜某终于交代,尸身被其丢弃到了村南几百米处的邳州界的一口井里。7月29日,警方打捞出了大红的尸身。

      性格不合,老汉挥斧砍向同居女友

      昔日初中同学相恋,为何会引发如此惨案?经过几天审讯,颜某终于供述了作案动机。对于之前为何撒谎,颜某的理由很简单:他住的是别人的房子,怕人家知道了不吉利,对不住借房的人。

      颜某交代,他是名退休教师,退休工资每月4500元,共有两任妻子,其中,第一任生病去世,和第二任也离了婚,而且还要每月支付对方1000多元的生活费。后来,他遇到了离婚后一直单身的大红,并和她在一年前过起了同居生活。

      颜某交代,大红性格不好,特别是知道了他每月要向第二任妻子支付生活费后,时常和他吵闹,而且还经常打他耳光,二人关系恶化。7月20日白天,大红和颜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到了晚上10点,颜某听歌时,因吵醒了大红,二人再次吵了起来,颜某一气之下摸起了斧头……

      看到大红不动后,颜某意识到闯了大祸,为了遮人耳目,他连夜将尸体肢解,并用三轮车将尸体分别丢进了村东和南边邳州的井内。没想到仅过了几天,就被民警抓获。目前,颜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文中大红系化名)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徐忠合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