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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实施3天 临沂13起事故“快处快赔”

2016年01月04日 09:50:00 作者:英子 王晓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从1日起,《临沂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实施。“在《办法》实施之前,出现了轻微事故,因为牵涉到保险固定证据等问题,驾驶员们往往只能等在现场不敢动。为了能够更好更快地进行“快处快赔”,还设立了“临沂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

      从1日起,《临沂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实施。3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机关获悉,元旦期间,已有13起事故当事人尝到了“快处快赔”的甜头。

      3日,来自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数据显示,1日早上7点半到18点30分,辖区内共接到事故报警16起,其中5起属于轻微事故;当事人与民警沟通,并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快速处理了事故。2日,辖区接警的13起事故中,有4起也实施了“快处快赔”。3日当天,又有4起轻微事故通过“快处快赔”进行了处理。

      “在《办法》实施之前,出现了轻微事故,因为牵涉到保险固定证据等问题,驾驶员们往往只能等在现场不敢动。事故车辆停在路上,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对于事故双方也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二次事故。而且若是遇到坏天气,事故增加,保险公司出现场的压力也大,到达现场的时间也较长。”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卢海波说,而《办法》的出台,则可以大大改善这类状况。

      为了能够更好更快地进行“快处快赔”,还设立了“临沂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目前,临沂交警直属3个大队共设立5个“快处快赔”服务点,未来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及增设服务点。

      另外,《办法》还特别规定,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其撤离;拒不撤离的,依法强制撤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和扣分。当事人为逃避赔偿责任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依法立案处理。对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的保险公司,当事人可向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电话:0539-7161228),并向社会进行曝光。

      延伸阅读 《办法》实施前后对比

      实施前:轻微刮擦,一中午才处理完

      自今年元旦起,《临沂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市民李女士得知后竖起了大拇指:“一定得点赞,这样实在太方便了。”

      李女士之所以这么感概,缘于她在2015年11月,发生的一次车辆刮擦事故。“在当天早晨上班的路上,我的车和一辆私家车刮擦了,太郁闷了。”李女士回忆当时的情景说道,自己是直行,对方车辆自西向东右拐弯,很明显是对方的责任,可事故处理起来却费了劲。

      “当时车就堵在路上,正巧又是上班高峰期,实在没办法,只能看着交通逐渐拥堵。”李女士说,当时在路上,她能看到过往车辆司机的眼神,大家对于这样的堵路事件很反感。而双方协商了老半天,对方还是不同意私了,最后只好找保险公司。

      “一个刮擦,浪费了一上午时间。遇到这样的事本来就挺烦心的,对方又吵个不停,我们在路上等保险公司就有大半个小时,车来车往的,实在是不安全。”李女士认为这等待处理种小刮擦,不仅浪费了时间,还影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她一直期盼能有相关的便捷政策。

      实施后:变道碰撞,40分钟解决

      1日,市民高鹏(化名)驾车出门,不料,行驶至临沂市区通达路与聚才路交会附近时,以为前车变道,自己处理不及,与其发生了碰撞。

      “我们都采取了措施,所以事故并不算严重。”高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迅速报了警。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判定属于轻微事故,便通过电话对其进行引导。

      “我给民警说了事故时间、地点、我们双方车号、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民警让我们利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现场拍照,留存好证据。”高先生说,他拍摄了车牌号等多张照片后,双方都将车辆挪移到路边。

      与此同时,警方及时通知了附近的事故处理服务点,不到10分钟工夫,服务点人员赶到了现场进行勘查调解。仅仅用了40分钟的时间,问题就解决了。

      “这个‘快处快赔’的政策真是方便快捷,民警最初说的处理办法,我还有些不相信,现在看真是太方便了,对当天的行程也基本没有影响。”高先生说。

      记者 英子 王晓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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