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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摔伤腿已花1.7万余元 谁赔偿

2012-11-26 11:07 作者: 李诗源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一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右小腿骨折,现已花费医药费17000余元,却找不到工地负责人,不知该问谁讨要医药费。

        一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右小腿骨折,现已花费医药费17000余元,却找不到工地负责人,不知该问谁讨要医药费。
      全传连今年50岁,经工友小司介绍,到市区通达路与解放路交会处南100米的一个工地干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1月20日,全传连第二天到该工地上班,由于施工场所没有设置防护栏、灯光较暗,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楼梯摔了下去,从一楼摔到了地下室。
      摔倒后,全传连打电话联系小司的哥哥大司说明情况后,大司拨打120与医护人员一起送全传连到了医院。经诊断,全传连右小腿大小骨骨折,需住院治疗。
      “当天晚上大司过来探望,我要求他给予赔偿,他当时说与其老板联系协商此事,并让我们以后联系他,但事后我们再联系他时,他又不给明确回复。”全传连说,他们曾多次联系大小司兄弟俩,但大司始终不肯透露老板电话。
      找不到负责人,介绍人又不给回复,从摔伤住院到现在已经花费的17000余元,全传连一时不知道该向谁讨要赔偿。
      据全传连的亲属姚先生介绍,全传连家庭状况十分困难,其妻子患有类风湿不能劳动,还有个儿子在外地上大学,全传连是家中唯一劳动力,这几日的医药费、住院费都是亲戚给凑的。
      2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小司。他说他只是全传连的工友,去年曾一起干过活。今年他接手了一家餐馆的内装工程,就顺便将铺瓷砖的工作介绍给了全传连。“我并不是包工头或负责人,只是介绍给他一份活而已。”小司说,他们都是替别人打工,不清楚老板是谁,并表示能帮忙的一定全力配合。
      记者咨询了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单律师,律师表示全传连属于工伤,可以用起诉等方式讨要赔偿金。“这种案例较为常见多发,法律也有明确规定。赔偿金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还可以对包工头进行追偿。”(记者 李诗源)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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