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社会

临沂盛庄、相公两街道因治污不力被公开约谈

2015年09月11日 08:46:00 作者:唐丽丽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10日下午15点,临沂市环保局会议室内气氛严肃,我市2个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街道主要负责人被公开约谈。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丽娜也表态,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一起,不再被约谈。

      10日下午15点,临沂市环保局会议室内气氛严肃,我市2个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街道主要负责人被公开约谈。根据要求,被约谈的街道要在9月2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未按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据悉,这也是今年我市举行的首次公开约谈。

      “在环保工作中还有很多不细致的地方,执法力度不足,给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抹了黑,也给全市抹了黑,我们诚恳接受这次约谈。下一步将加强推进,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严格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约谈要求,尽快、全面、坚决整改到位。”约谈会上,罗庄区盛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慧林说。

      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丽娜也表态,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一起,不再被约谈。约谈会上,被约谈的罗庄区盛庄街道和河东区相公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约谈纪要上签字。

      “此次邀请网络大V及媒体旁听公开约谈,体现了环保信息公开、公众参与,让公众有了知情权,以此让大家共同抵制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碧水蓝天。”点点环保发起人汪昭华对此十分赞同。记者了解到,10日的约谈会上,不仅邀请了被约谈的2个街道所在区的副区长及环保分局局长,还有媒体和网络大V。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后督察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9月10日对罗庄区盛庄街道及河东区相公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2个街道涉及环保问题主要是,8月13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推进组对12345市民热线反映环境问题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其中,对河东区相公街道23个环境问题后督察,8个环境问题未得到解决;对罗庄区盛庄街道35个环境问题后督察,10个环境问题未得到解决。

      “此次约谈,主要是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和《关于落实镇村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土小企业、燃煤锅炉等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采访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及责任追究情况,要于9月20日前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0日后,仍未按要求清除整改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问题

      罗庄区盛庄街道:燃煤锅炉取缔不彻底 土小污染企业排查清理不全面

      城区燃煤锅炉取缔不彻底。如杜三岗村、侯三岗村、留邻庄村等多处板厂仍使用燃煤锅炉,燃烧煤炭或下脚料等,冒黑烟现象严重。

      土小污染企业排查清理不全面。根据相关要求,4月30日前,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不能达标排放的小铸造、小石灰窑、小页岩砖、小陶瓷、小炼钢、小炼铁、小废塑等土小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但该街道对县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积极、不主动,特别对土小污染企业摸底排查不全面,部分村居甚至出现区域性反弹迹象,污染严重。如检查发现金九路与湖东路交会处双月小区东区外北侧塑料管厂,有塑料管生产线6条,生产时粉尘、噪音污染特别严重;后盛庄村东侧院内烤漆,无有效密闭措施,气味刺鼻;徐家冲村西侧路北铝厂院内1条食品生产线,仍使用燃煤锅炉,生产时气味严重等。

      河东区相公街道:土小污染企业 排查清理不全面、取缔不彻底

      土小污染企业排查清理不全面。此次查实相公街道8个环境问题,均涉及土小企业。如刘团村临沂众维饲料有限公司现场存放大量废弃动物皮、肉、内脏,正利用动物油脂生产饲料,无环保设施,气味刺鼻,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李团村宏润饲料厂有2台燃煤导热油炉,1台冲天炉,厂区内气味刺鼻;曹家店村7家电焊面罩加工厂,染色时气味刺鼻。

      已发现土小企业清理取缔不彻底。部分已查实的土小企业,未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标准要求,仅停工了事,极易死灰复燃。如大范庄村葛祥玉塑料颗粒加工作坊、高团村村东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洪岭埠村李兆华饲料厂等仅停止生产,但现场原料未清理;南寺村赵守申鞋底作坊燃烧锯末加工鞋底,现场存放大量旧鞋底,土炉未拆除。

        记者 唐丽丽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洪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