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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7年无合同无社保 离职后申请仲裁4个多月无果

2016年04月16日 09:00:00 作者:李诗源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杜先生在临沂市兰陵县政府机关招待所工作了7年,直到离职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多次交涉未果。离职后杜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4个多月没有结果。
      杜先生在临沂市兰陵县政府机关招待所工作了7年,直到离职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多次交涉未果。离职后杜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4个多月没有结果。

    杜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7月他来到兰陵县政府机关招待所从事厨师工作,一直到2015年离职,杜先生也没有与单位签订合同买上保险。“我多次会找领导申请,要求签合同买保险,但是领导每次都以效益不好、开支较大为理由,回复我们说等效益好了一定会给买上保险,就这么一直拖着。”

    杜先生说,一直没有申请劳动仲裁是担心自己丢了工作,直到2015年离职。杜先生找到单位负责人,要求按照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金,并补交社保。“对方不接电话,我写的信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杜先生于是向兰陵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5年12月1日提出申请,现在已经4个多月了还没有结果。多次咨询都说还在处理中,会尽快结案。”杜先生说。

    兰陵县政府机关招待所负责人表示,杜先生工作7年没有合同并不是单位不肯与他签订,是杜先生自己不愿签订合同。因为养老金需要扣除个人工资,所以有些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购买保险。但是,他写了辞职报告后,又要求单位补交保险。

    “现在劳动仲裁已经接案了,我们也在积极落实,也希望杜先生能与我联系,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该负责人说。

    兰陵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一直在调解中。“一般来说,我们会在60个工作日内结案,我们开过庭,双方也表示同意调解,所以我们一直在调解过程中。如果申请人不想调解,可以到我们这提出。”

    律师说法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保,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杜先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杜先生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由于杜先生离职时,该项主张已经超过劳动争议的一年诉讼时效,或得不到支持。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杜先生缴纳社保,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杜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杜先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保费用;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保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杜先生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杜先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

       (记者 李诗源)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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