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实习期司机独自开车上高速将处150元罚款

2014年06月25日 08:50:00 作者:邓梦娇 邵长宣 胡顺建 来源:大众网
6月24日上午,未满实习期的临沂兰山籍驾驶人孙某自己一人驾车,准备从京沪高速公路临沂站口上高速时被临沂高速交警依法查纠,并告知驾驶人实习期内不能一人驾车行高速,并对其发放了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解读宣传材料。

    未满实习期驾驶人

      大众网临沂6月24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邵长宣 胡顺建)6月24日上午,未满实习期的临沂兰山籍驾驶人孙某自己一人驾车,准备从京沪高速公路临沂站口上高速时被临沂高速交警依法查纠,并告知驾驶人实习期内不能一人驾车行高速,并对其发放了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解读宣传材料。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新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十二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期间,因驾驶经验不足,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事件往往不能规范处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最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对违反规定的,根据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驾驶人处一百五十元罚款。

      同时,最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还对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乘坐副驾驶位、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限、高速公路行车规则、收费道口的管理、高速公路上建立港湾式停车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最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14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