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5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查 移送公安,不姑息!

2015年02月09日 07:34:00 作者:唐丽丽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向污染宣战,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2月7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对临沂市境内涉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环境违法企业5家。目前,已分别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和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向污染宣战,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2月7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对临沂市境内涉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环境违法企业5家。目前,已分别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和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2月7日,督导检查时发现的5家环境违法企业中,有4家企业涉及不按规定正常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被查处的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山东盛阳集团有限公司、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和临沂北方焦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都存在哪些环境违法行为?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

      该公司煤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覆盖,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该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采用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移送公安机关;

      该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山东盛阳集团有限公司:

      1月27日,该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2月6日,该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该公司煤场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覆盖,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

      该公司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闲置自动监控系统,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该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失真,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移送公安机关。

      临沂北方焦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据悉,由于企业为争取银行贷款,编造停产期间虚假数据,相关情况已报告公安机关。(记者唐丽丽)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