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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18人被终生禁驾 14人为交通肇事逃逸

2015年08月21日 17:46:00 作者:邓梦娇 吴云富 来源:大众网
21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费县大队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全县1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这18人均为在2015年1月至7月期间,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大众网临沂821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吴云富21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费县大队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全县1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这18人均为在20151月至7月期间,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述18名禁驾人员中,1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其余4人因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肇事并构成犯罪被禁驾。禁驾人员中,年龄段在2254岁之间,均为男性;持有准驾C1型驾照的12人,B2型驾照3人,A2型驾照2人,D型驾照1人;驾龄最长的达到24年,最短的仅仅1年。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万一出了交通事故也不要逃逸,否则一旦构成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有可能被终身禁驾。终生禁驾就意味着这些驾驶员今后将无法考取驾驶证,永远失去了机动车驾驶资格。交警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违法行为将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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