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3月1日开始 临沂市区范围内将启用新版购房合同

2016年02月19日 09:07:00 作者:李晖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18日,记者在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了解到,3月1日开始,市区范围内将正式启用新版的《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合同不再限定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份数,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购房合同。

      18日,记者在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了解到,3月1日开始,市区范围内将正式启用新版的《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的购房合同文本约定细化、规范化,更加注重买受人的权益。

      据了解,新版合同启用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不再加盖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合同备案专用章,合同网上备案信息可根据网签合同号码和网签密码登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http://www.lyfdc.gov.cn)进行查询。

      同时,新版合同不再限定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份数,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切实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晖 通讯员 邢希童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想随时随地获取更多临沂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关注临沂大众网(@lydzw)微博
或临沂大众网公众微信( linyidzw);新闻爆料请登录大众论坛临沂社区或拨打新闻热线0539-703777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