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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郑京华:奋斗在反贪一线 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2016年03月08日 10:10:00 作者:刘译阳 来源:大众网
“对正义的敬畏让我选择了检察工作,用法律监督的利剑传承正义,我无怨无悔。”谈及自己的工作,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京华掷地有声地说着。郑京华自1992年从事反贪工作一来,参与指挥办理大要案上百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七千多万元。正直且善于研究的他不仅是国家经济的守护者,还创造了独特的反贪办案模式成为队伍中年轻干警的“好师傅”。

    郑京华(前)到工地检查

    郑京华(右)下乡视察

        大众网临沂3月8日讯记者 刘译阳)“对正义的敬畏让我选择了检察工作,用法律监督的利剑传承正义,我无怨无悔。”谈及自己的工作,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京华掷地有声地说着。郑京华自1992年从事反贪工作一来,参与指挥办理大要案上百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七千多万元。正直且善于研究的他不仅是国家经济的守护者,还创造了独特的反贪办案模式成为队伍中年轻干警的“好师傅”。

      胆大心细查大案,坚定不移查腐败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是建国后国家在沂蒙老区投资最大的项目,然而,自2004年筹建至2012年3月,电厂累计亏损8.03亿元,郑京华和同事意识到该项目可能存在重大贪污腐败问题,但要对“重点项目”开刀,需要谨慎更需要技巧。

      “在审讯攻势前,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郑京华回忆说,为了打破僵局,郑京华决定从外围突破,先后走访社会人员43次,搜集整理信息50多条,同时对公司所有账务进行清查。在这股干劲下,原本“密不透风”的案件被郑京华的队伍“撕开”了口,最终立查贪污贿赂嫌疑人15人。

      严打民生领域经济腐败,精准打击“医疗蛀虫”

      在抓大案要案的同时,郑京华心系群众利益,他告诉大众网记者:人民利益重于泰山,维护人民利益不受侵害的责任大于一切。本着这样的原则,郑京华多年来一直严厉查办民生领域内的腐败犯罪,守护人民利益。

      2010年,群众反映费县医院的医用钢板特别贵,钢板加价造成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郑京华和同事们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深入基层展开调查,详细了解出售钢板吃回扣的情况,带领办案人员从这条小线索入手,循线追踪,一举挖出“医疗蛀虫”6人,其中4人的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

      摸索办案套路,培养年轻干警

      “很多反贪队伍中的年轻干警没有系统学习过查案的专业知识,所以就需要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一点一滴摸索总结,”郑京华说,就是在这样的沉淀、积累下逐渐形成了一套从发现线索、初查、预审、固定证据到追逃追赃的“费县办案模式”。

      摸索到独特且有效的办案套路后,郑京华开始在队伍管理培养方面下功夫。“反贪队伍年轻干警多,办案经验不足成为制约执法办案的难题。”郑京华告诉大众网记者,为了培养年轻干警他将自己多年的反贪工作经验总结出来,与5名青年干警结成对子,从发现线索、初查、预审、固定证据到追逃追赃、抗腐蚀抗干扰抗阻力,手把手地教,直至青年干警能独立办案。

      “我从一名统计专业的大学生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锻炼成为‘全省优秀侦查员’,郑检可花了不少心血。”80后干警贾洪鹏说,如今他已是费县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成为业务带头人,并被临沂市检察院院选入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

      胆大心细、善于总结摸索并乐于带动新人的郑京华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全省检察机关追逃工作先进个人”、“临沂市政法机关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临沂市劳动模范”等称号,4次被省市院检察机关记功表彰。在他的带领下,2015年11月,费县检察院被山东省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科技强检示范院”,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批144个科技强检示范院之一,全省7个基层院入围单位之一。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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