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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收废品大妈回收赃物 被拘留5天

2016年05月27日 11:22:00 作者:邓梦娇 庞尊见 来源:大众网
为维持生计,临沭一年过半百的农妇英某经营了个废品收购站,不想因贪图二、三十元的小利,多次收购他人盗窃的电动车电瓶,结果换来了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大众网临沂5月27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庞尊见)为维持生计,临沭一年过半百的农妇英某经营了个废品收购站,不想因贪图二、三十元的小利,多次收购他人盗窃的电动车电瓶,结果换来了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英某今年55岁,2014年10月份,在临沭城区接手了他人转让的一家废品收购站,靠收购废品维持生计。2015年10月份,一男青年骑电动车带着一块六七成新的电瓶到废品收购站,要价1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虽然英某心里感觉来路不对,但是为赚便宜就收了。如此这般,总共收了该男青年9块电瓶。对收购的电瓶,英某每块加价二、三十元转手倒卖,总共获利200余元。

      2016年5月份,临沭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民警通过线索,找到了收购赃物的英某。原来卖电瓶的男青年是江苏省赣榆县的李某,先后窜至临沭多个住宅小区盗窃电动车及电瓶作案13起,涉案价值1.5万元。李某被抓获后供认,所盗电瓶均卖于英某,现英某已被临沭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从事废旧金属回收业、旧货业等特种行业的业主务必要守法经营,在收购物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因一时的贪念而触犯了法律。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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