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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公安局将30万元被盗窃物品集中返还失主

2014年04月18日 19:24 作者:邓梦娇 袁堂娟 甄逸仙 来源:大众网
费县公安局在严厉打击各种侵财类案件的同时,及时将追缴的被盗物品返还失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4月18日上午,费县公安局在南张庄乡石沟村将价值30万余元的被盗物品集中退还失主,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退赃大会现场

    失主领回被盗山羊

      大众网临沂4月18日讯(见习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袁堂娟 甄逸仙)费县公安局在严厉打击各种侵财类案件的同时,及时将追缴的被盗物品返还失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4月18日上午,费县公安局在南张庄乡石沟村将价值30万余元的被盗物品集中退还失主,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费县公安局认真履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成功破获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涉农盗窃案件。4月17日,费县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盗窃团伙,缴获大量被盗物品。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在核对失主的基础上,费县公安局于4月18日在南张庄乡石沟村将价值30万余元的被盗物品进行集中返还。其中包括72只羊,7头牛,2头猪,3台手扶拖拉机,电动三轮车2辆,电动两轮车1辆,二轮摩托车1辆,白酒、啤酒及空调等物品一宗。

      费县公安局通过集中退还被盗物品,向向广大市民汇报公安机关打击侵财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果,表明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财违法犯罪活动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的安全感。

      同时,也热切期盼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积极踊跃提供各类有价值的线索,警民联合起来,共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共同保护美好家园。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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