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首付一个月未见预售证 临沂宝丽·未来城无证售楼引不满

2018-08-14 09:4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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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会”入会协议书

  大众网临沂8月14日讯(记者 林鹏)“交首付的时候,置业顾问信誓旦旦地说,没有预售证他们肯定不敢收首付。可交了首付后才发现,预售证到现在也没办下来!”8月11日,市民刘敏(化名)拨打大众网新闻热线(0539-7037770)反映,临沂宝丽·未来城项目,B8、B13两栋楼在未取得预售证情况下,就收取定金和首付。“我们首付交了那么长时间了,可到现在也没签合同!”对此律师表示,无预售证而销售商品房,属于违法行为。

  购房经历一波三折 交了首付也没见到预售证

商品房定金协议书

车位定金协议书

  刘敏介绍,前段时间夫妻二人看中了宝丽·未来城的一套房子并决定购买。“置业顾问当时说,B8和B13号楼即将开盘。”

  然而,买房的过程却让刘敏百思不得其解。“7月8日那天,开发商只字不提开盘认筹,只说宝丽·未来城第2季|中央公园售楼处开放。”刘敏说,开发商和前来参加售楼处开放活动的市民签订了一份名为《国人会入会协议书》的协议。协议中提到,交1万块钱购买充值卡成为“国人会”会员后,享有宝丽·未来城项目优先购买权,入会顺序即为选房顺序,让过段时间带着协议前来选房。

  “选房怎么签国人西服店的协议?”面对刘敏的质疑,置业顾问告诉她,国人西服属宝丽公司旗下产业,“没有问题”。“协议书上盖的章,也是临沂宝丽置业有限公司的章。”见此,刘敏也就没再质疑。

  7月14日,选房成功后,刘敏一家交了两万元钱,和开发商签订了《宝丽·未来城商品房定金协议书》和《宝丽·未来城车位定金协议书》。“因为车位是绑定销售的,必须买。两万块钱中,一万是购房定金,另一万是车位定金。”刘敏说。

  签订定金协议后,售楼处就催着刘敏一家交首付。“在交首付之前,我们还特地向置业顾问咨询了预售证的情况。”刘敏介绍,置业顾问当时回复预售证已经办理下来,但是因为一些手续的问题,预售证还没拿到,所以未在售楼处展示。

  听置业顾问这么说,刘敏一家去交了首付。此后,一家人不断咨询预售证的情况。而置业顾问则回复预售证一直在批。“你们之前不是说预售证已经出来了吗?”此时,置业顾问称“不是很清楚领导当时具体怎么说的”。面对置业顾问的答复,刘敏很恼火。时间过去将近一个月,开发商至今未和刘敏一家签订购房合同。

  工作人员称预售证在集团总部 房管局官网却查询不到

房管局官网信息显示,未查到B8楼和B13楼相关信息

  回想起购房的过程,刘敏觉得,从交定金到付首付,宝丽·未来城的操作,让人感觉很不正规。

  对此,大众网记者联系了宝丽·未来城售楼处。“B8和B13号楼已经开盘了,都快卖完了。”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大众网记者,现在宝丽·未来城五证齐全,但是预售许可证放在集团总部那边,售楼处没有。“为什么不放在售楼处呢?”面对质疑,工作人员称“我们开发了很多楼盘,预售许可证都是放在集团那边的”。

  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刘敏表示不认可。“买房之初,置业顾问的答复与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大相径庭。”刘敏也专门登录临沂市房管局官网查询。“B8和B13两楼,都没有查出有办理过预售许可证的信息。”

  13日,大众网记者搜索临沂市房管局商品房信息公示一栏发现,关于宝丽·未来城项目的预售证号有11个。其中,A区5个,C区3个,B区3个。但是,在B区的3个预售证号中,记者只查询到B10号楼、B11号楼、B9号楼、B1号楼、B12号楼、B2号楼、B3号楼、B4号楼等预售证相关信息,未查询到B8和B13楼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证明。

  律师:无预售证而销售房产 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宝丽·未来城工作人员的说法,大众网记者搜索发现,《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以及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向买受人明示有权销售商品房的证明文件。”该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场所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山东矩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胡月丽律师认为,无预售许可证而销售房产的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有权要求销售方出示五证,五证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销售方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的一些事项,买受人同样有权核实并要求出具证据,并有权对合同版本提出修改,如果买受人未经核实导致合同条款对自身不利,其权利只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得到维护,除非法律有硬性惩罚性规定。所以买受人应当在定立合同之初充分考察,并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充分把握,一旦订立对己不利的合同,否则,容易“哑巴吃黄连”。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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