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景华庭交房6年综合验收未通过 700余户业主不动产证“难产”

2018-08-16 16:3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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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8月16日讯(记者 刘元迪)“我们入住小区6年了消防验收还未通过,700余户业主至今不能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近日,临沂市民孙女士拨打大众网新闻热线(0539-7037770)反映,她于2011年在沂景华庭小区买房,交房6年了也没能拿到不动产证,业主们曾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沂景华庭交房6年 综合验收还未通过

  据悉,沂景华庭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滨河路与双岭路交会处,开发商为临沂市天汇房地产有限公司。2011年年底,孙女士与丈夫觉得该小区位置离工作地点较近,价格合适,便从中购买了一套房子。2013年5月,孙女士收到通知到物业交房拿钥匙,却未了解小区综合验收情况,为以后办理不动产证留下了隐患。

  “当时交房,小区工作人员承诺很快可以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上也写有一年之内不办理房产证,可以不交物业费等条件。现在物业费也少交不了,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孙女士说,她们通过咨询房管部门得知,小区消防管道没水综合验收不合格,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有些业主还为此搬出了小区居住。

  孙女士表示,小区交房6年综合验收却还未通过,不动产证迟迟办理不下来,700余名业主们都很忧心,曾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天汇房地产表示没钱 言称正商量怎么解决

  8月15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与临沂市天汇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先生取得联系,胡先生表示:正在商量这件事怎么解决,现在主要是公司一点钱都没有,有钱早就办了。当记者想进一步询问时,对方挂断了电话。

  沂景华庭综合验收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开发商未经过综合验收可以交房么,有什么相关处理政策?大众网记者与临沂市住建局质监站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沂景华庭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正常情况下,这个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是不被允许投入使用的。据悉,竣工验收是包括在综合验收内容里的。

  律师:业主可诉讼申请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对此,山东矩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胡月丽律师解析: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此外,很多购房合同中也会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仅承担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而且承担起了办理房产证的主要义务。

  开发商未按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综上所述,购买人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申请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大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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