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请孟大队长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这方面工作的?

2016-07-01 10:2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凡昌:沂水交警大队每年事故接处警7000余起,事故处理任务相当繁重。在当前道路、车辆、交通条件、驾驶人等影响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社会群众对出现的大量非人伤事故亟需得到快速处置的要求越来越高,亟需建立一套“快速接处警、快速勘查现场、快速撤除现场、快速处理事故、快速核损理赔”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模式。通过长期工作经验积累摸索,大队推行“重特大交通事故由事故处理中队处理,一般交通事故由辖区中队处理”的工作机制,大队综合运用网上视频巡查、3G图像远程传输、无线接入事故平台、远程调度指挥和监督考核体系等科技手段,对交通事故进行分类分档处理,规范不同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真正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全方位提速。因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成绩突出,事故处理中队连续5年被省公安厅评定为“一等事故处理岗”。具体做法是:


  一是快速处警。大队将事故业务权限全面下放中队,推行“管处一体”勤务模式,按照110接处警城区5分钟、农村地区尽快到达的要求,重新打破乡镇区划,科学划分了接处警半径,大大缩短偏远地区、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到达现场时间。同时,充实中队警力,严格落实“首处负责制”,辖区内所有事故中队民警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追刑事故、逃逸事故大队事故处理科驰援,侦办工作事故处理科和中队捆绑考核。中队所有警车安装GPS设备,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队指挥室使用车载或民警单兵的GPS定位系统就近派警处置,避免了交通拥堵和次生事故的发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是快勘快撤。大队投资40余万元,自行研发了3G图像无线传输平台,配置了车载3G图像终端设备和单兵手持终端,构建起了一套完整的远程快速指挥处理体系。同时,针对不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占总量的70%以上的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和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协商,为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效率,大队制定了分类处置流程。对仅有财损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责任或赔偿数额无异议的,即可告知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共同到大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开具相应手续;有异议的,由指挥中心就近派警,民警使用车载摄像设备或单兵执法设备收集固定证据,通过3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传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平台,民警告知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快速处理中心予以办理,现场即可撤离,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可以根据上传的信息对事故做出认定。对于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大队领导可以在大队指挥室通过3G图像无线传输系统对现场情况进行远程指挥,缩短了事故现场勘查时间,保证了现场勘查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快结快赔。大队协调法院、保险、评估等部门入驻,在事故科设立了交通事故处理法庭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责任认定、定损核价、协商调解、保险理赔、保全起诉一站式办结,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快侦快破。为提升逃逸案件侦破效率,大队成立追逃组,对于各中队辖区内发生的肇事逃逸案件,追逃组提前介入指导,确保事故现场勘察到位、证据收集完整,侦办过程中,有效整合公安机关相关警种的技术手段,大大提高了案件的侦破效率。近三年来,全县致人重伤、死亡逃逸事故案件全部破获,破案率1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洪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