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可以看出未成年被告人比起成年人似乎有不少优待,苏法官,那您给我们讲讲一下具体原因是什么呢?

2016-12-08 15: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苏雅楠:相比成年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确是“优待”。原因刚才也稍稍提及,主要是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容易造成伤害,特别是在经历犯罪后,大部分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如果我们在开庭的时候跟普通案件那么庄严肃穆,这可能对于他的心理来说已经超越了法律震慑,而是一种打击,甚至变成阴影,我在回访的时候问他们,他们开庭时很害怕,面临的是未知的恐惧,而在我们现有的这个审判环境下,就相对没有那种过分紧张。

  少年审判的指导方针就是教育、感化、挽救。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基于这个方针,想通过这些做法让这些被告人感受到一种来自社会的关心,往往这些犯罪的被告人接触了太多的社会冷漠,我们的方式不会让他们变成另外一个人,但至少让他们感受到是不放弃他们,相信他们会改变。本身未成年人犯罪,因为心理的不成熟,可塑性要强于成年人,一个好的引导方式,能传递给他们正能量,这一点火花可能只能温暖内心的小小区域,但就是这一点温暖也许就能改变他呢。


  当然未成年人犯罪也有性质很恶劣的,因为不懂法,因为心智不成熟,作案时很残忍,看到这种确实也很可恨,除了可恨外我们其实更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想更深层次的读懂他,所以我们使用心理测评,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心理测量,会知道他们深层次的一些犯罪原因,就会发现,这些未成年之所以这么残忍,他本身就被伤害过,除了刑事处罚外,条件允许,就会介入心理疏导,帮他打开那个心结,想彻底挽救他。当然,结果并不会一如预期,我们只是尽量做好本职工作,像之前说的回访帮教,也是在以一种温和的约束提醒被告人不要再去触碰犯罪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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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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