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姚俊鹏:庭长回归审判台“法官团队”走进交警大队

2016-10-10 10:5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艳彩 季俐妍 王硕

   

工作中的姚俊鹏

  大众网临沂10月10日讯(记者 王艳彩 见习记者 季俐妍 通讯员 王硕)自2015年起,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开启团队模式探索,8月-9月,成立驻临沂市交警直属一二三大队法官工作室。今年7月,成立三个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团队分别对应三个交警直属大队。谈及团队模式,从业30多年的“老法官”姚俊鹏感受深刻,他觉得,这一改革让庭长定位也有了变化,弱化了庭长对法官的行政管理职权,庭长重新回归审判台,顺应了去行政化改革的大潮。

  10日,大众网记者走进兰山区人民法院,从已经工作30多年的“老法官”姚俊鹏了解司法改革的那些事。姚俊鹏现任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谈起工作经历,51岁的姚俊鹏如数家珍:1985年12月开始,在汤头法庭、枣沟头法庭、银雀山法庭、马厂湖法庭工作了近18年,后来在执行庭、立案庭、民一庭工作,2016年7月调到民四庭工作。

  据姚俊鹏介绍,民四庭主要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自2015年起,兰山区人民法院开启团队模式探索,8月-9月,成立驻交警直属一二三大队法官工作室。今年团队模式改革后,三个交通事故案件团队对应三个交警直属大队。团队分工以每个直属大队的管辖范围作为划分集中办理涉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因为我没有带团队,所以目前主要负责审理团队之外的案件,包括很多发生在外地的交通事故的案子,一般一天开1-2庭。”姚俊鹏说。

  团队改革后,虽然自己不带团队,但是姚俊鹏欣喜的看到了这一改革带来的诸多变化。“带团队的法官根据主审法官的职责要求独立办案,法律文书不需要层层签批,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决,由裁判者负责,庭长只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姚俊鹏告诉大众网记者。为了适应下一步的司法改革,兰山区人民法院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N)审判团队模式改革。”在推行团队模式改革之前,庭长的主要工作是签批法律文书和对庭内行政事务进行管理。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庭长的角色也发生了改变,庭长不再是“特殊的法官”,也是一名审判员,除了必要的行政业务管理,其主要的工作就是办案。

  姚俊鹏告诉大众网记者,推行团队模式改革后,庭里年轻法官比较多,他们不但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精力充沛,上进心强,虚心、好学,三个团队无论是主审法官,还是法官助理、书记员,都很快进入角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如今,兰山区人民法院平均结案周期72.4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了30.3天。民四庭的成绩尤为突出:驻一大队主审法官刘瑞娟今年收案497件,结案446件;驻二大队主审法院王丽收案1259件,结案1126件;驻三大队主审法官诸葛少飞收案1057件,结案956件。而姚俊鹏作为民四庭庭长,已结案128件,很好地适应了新的角色定位。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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