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罪嫌疑人竟然觉得自己是受害人!这是为哪般?

2016-09-20 10:0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导语

  上周二,去看守所提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是公安移送审查逮捕的强奸、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一个是移送审查起诉的强奸犯罪嫌疑人刘某。本来再普通不过的讯问,但是两人却都认为自己是被诱惑才身陷囹圄的,竟然觉得自己才是受害人,这样的表现令人愤慨,但仔细想来,却又发人深省。

  1如果不是小女孩一次次的约我,我不会和她见面。

  李某是河南人,在沂南县给老板开车接送人干活,闲暇的时候爱好上网聊天。一天,在QQ群里认识了一个女孩高某。李某经常和高某在网上聊天,女孩告诉他“我十三岁了,十二周岁”,其实,女孩当时连十二周岁也不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经常给高某发些黄色照片,聊些暧昧话题。女孩说自己要买充值卡,没有钱,李某就和女孩约定见面。李某辩解自己觉得小女孩太小了,所以想放弃见面了,当时谎称自己在济南,回不来,可是女孩一次次的给他发信息,要见面,第六次发信息约他见面的时候,正好在县城,于是就去见了。两人见面后,女孩催促着他快开车离开,免得被自己的父亲看见,他们到了一个广场边,在车里李某猥亵高某,之后给了高某一百元钱。此后的两个星期两人又见了两次面,第二次给了高某三十五元,第三次,给了高某一部旧手机。李某还问高某,你玩手机你父母发现怎么办,高某说我偷偷的玩,不会发现的。直到后来高某的父母偶然发现了高某的手机才案发。看守所里,李某说,如果不是小女孩一次次的约我,我不会和她见面。

  检察官说法

  我们知道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是否给了他财物,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行为,就构成为了猥亵儿童罪。高某未满十二岁,李某多次对高某实施猥亵,应当依法严惩,我院快速作出了批捕决定。李某的辩解对案件定性没有影响,即使去了,看到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下得了手。只是,如此小的孩子就见网友,在受到伤害时毫不在乎,女孩自我保护意识的匮乏让人痛心。

  2她一直跟我联系,还上我家,我以为她同意

  刘某在县城做生意,而且经营的不错,家庭美满幸福,也是偶然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田某。田某17岁,还是个在校学生。两人聊的很投机,后来见面。田某经常去刘某的店里玩,一天,刘某开车拉着田某去河边,想和田某发生性关系,田某不同意,刘某也没有强求。后来刘某出差,田某多次给他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当天下午刘某返回后,田某就跟着刘某去了他家。在家里,刘某再次要和田某发生性关系,田某不同意,刘某就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在此过程中还致田某轻微伤。在提审时,刘某非常懊悔,他说:第一次我要和她发生性关系时,她不同意,可是后来一直和我联系,还跟我上我家,我以为她同意了。

  检察官说法

  妇女性的权利不可侵犯,不管之前田某的表现如何,在刘某要发生性关系时,田某明确表示了不同意,刘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是无可非议的,我们也以强奸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刘某的辩解同样不影响案件定性,但是,田某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同样令人咋舌。

  案件给我们的思考

  从今年七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开启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我们在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的案件的同时,也得认识到,未成年人对于性侵害防范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亟待提高的问题不容忽视,不满十二周岁的高某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却冒然见网友,这刷新了见网友被侵害的年龄底线,而为了几十块钱甘愿受辱、遭受侵害后的满不在乎更是让我们痛心疾首。田某在明知他人图谋不轨的情况下不知远离危险,而是毫无防范的再次羊入虎口。这样的案子时有发生提醒我们,未成年人防性侵害的法制教育之路还很漫长。这不仅仅是一个未检检察官的责任,还需要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说给父母听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被害人的家长无一例外的火冒三丈,恨不得亲手杀了嫌疑人而后快,甚至冲着办案人员大发雷霆。可是家长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孩子受侵害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作为孩子最亲密、最信赖的人,理应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的教育、引导、关注方面是不是也存在着欠缺?预防性侵害,办案机关、社会、学校固然有责任,但是家长更应当为孩子构筑起第一道防线。首先,要让孩子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让孩子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触碰,要坚决决绝。发现有人心怀不轨,要立即躲避,不要犹豫,不要随便见网友,更不能随便和人到家里去。作为家长,还要养成和孩子每天交流的习惯,让孩子知道遇到哪些问题必须及时告诉父母,鼓励孩子倾诉。不管孩子感到困惑或者恐惧,都鼓励孩子向自己倾诉。要多一些保护,少一些指责,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谩骂。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远离性侵害,避免悲剧重演。培养孩子防性侵意识,家长该怎么做

  对于2-4岁的孩子

  认识性器官。对于性器官,不能一味说委婉语,阴道就是阴道、阴茎即说阴茎,更加清晰的说法有助于让孩子了解性。

  保护隐私部位。告诉孩子,背心和裤衩覆盖的地方是隐私部位,任何人都不应该触摸他的隐私部位,如果有人触摸,要及时告诉父母。

  鼓励孩子倾诉。不管孩子感到困惑或者恐惧,都鼓励孩子向自己倾诉。

  对于5-8岁的孩子

  尊重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对别人的拥抱或者亲吻赶到厌恶或者不快,请支持孩子的做法,向对方解释“孩子现在不想被抱,请理解”。

  去掉罪恶感。恐吓和羞辱常常是行凶者有利的武器,让孩子明白,但凡有人做些令人不舒服的举动,这都是坏人的罪恶,自己要懂得去向别人求助和倾诉。

  不单独上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适宜单独上网,限制孩子上网时间,有助于杜绝接触不良信息。

  对于9岁以上的孩子

  强调这不是他的错。孩子逐渐长大,可能出现来自同龄人的性骚扰,孩子自身的发育也上侵犯者更加有机可乘,找机会和孩子们谈谈这方面的事,研究各种不舒服情况下如何脱身,另外始终强调如果别人对他行为不端,并是他的错。

  远离色情信息。互联网、手机、电影等都可以让孩子接触到色情的内容,尽量避免孩子接触到,并向她解释这些信息的弊端。尤其是女儿,要让她们明白自重和自尊是女人最重要的品质之一。

  值得信任的伙伴。有时候性隐私的事情孩子难以向父母启齿,所以家长可以让孩子拥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伙伴,并能在孩子遇到类似困惑的时候及时转达给家长。

  小贴士

  一是要知道你的孩子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如果孩子在外过夜要特别注意。

  二是不要让幼小的孩子自己外出活动。

  三是留心为你照顾和看管孩子的人。

  四是认识和了解跟你的孩子在一起的成年人,包括亲戚、邻居和学校、补习班、健身、美术班、夏令营的老师和教练。

  五是倾听孩子说的话,比如不再想去学画画,不再想要叔叔来家里,如果这些话跟孩子平时说的行为反常,问问自己是什么原因。

  六是每隔一段时间便与孩子温习一下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侵害。要告诉孩子如果受到性侵犯,要告诉可以信任的成年人,及时一开始打人可能不相信,要继续告诉其他成年人,直到有人帮助你。

  七是跟孩子玩“如果这样,你会怎么做的游戏”,看孩子明不明白性侵害的知识,看他能不能应对。

  八是掌握孩子的活动内容、交往人群,甚至网上聊天的内容,及时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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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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