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徐雪
产品简介:为满足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客户的资金需求,向其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标准厂房、商铺的按揭贷款及配套发放专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贷款。
适用对象:购买自用标准厂房、商铺的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业务特点:既满足客户购置厂铺的资金需求,同时为其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贷款额度大,最高能提供厂铺成交价款90%的贷款额度;采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方式,操作简便。
借款申请条件:
(一)个人客户申请条件
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体经营户;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经营状况良好,从事经营两年以上;
已支付首付款且所购厂铺用途仅限于自用;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客户申请条件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正常;
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且有稳定的经营收入;
拟购房产自用,且对该房产的使用或经营具有明确计划安排;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需要的资料:
(一)个人客户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
3、婚姻情况证明及户口簿;
4、首付款支付凭证;
5、借款人与房屋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6、借款人经营情况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二)企业客户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资质和身份证件等申贷材料;
3、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按揭贷款并同意将所购房产抵押给我行的有关决议、授权书;
4、借款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5、首付款凭证或相关证明;
6、与开发商或房产出售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7、保证人相关资料,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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