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月3日讯(记者 赵辉)不少公交港湾借非机动车道设置,为了抢先一步,不少骑车人冒险在公交车流中穿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另一方面,公交车停靠在公交港湾,非机动车道就被挡个结结实实,骑车人无奈只能从机动车道上走或是“见缝插针”地从缝隙穿行,令人胆战心惊。
针对这样的矛盾,有市民提出建议,不妨对城市主干道做一些改造,让公交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既能保证通畅,又能保证安全通行。
【事故回放】
公交驶离港湾蹭了骑车男子
日前,10路公交车驾驶员杨师傅像往常一样从火车站发车,驶往北城车站。由于是早晨上班高峰,所经路线车流密集。在行经沂蒙路与北园路交会路口的一处站点时,共有近10位市民登车。从站点出发时,杨师傅开启左转向灯,由公交港湾向机动车道变道行驶时,与一骑着自行车同向行驶的男子发生刮蹭,骑车男子险些歪倒。
见此情形,杨师傅紧急停车并下车查看男子是否受伤。好在这名男子并无大碍。骑车男子认为,公交车故意撞他,要求杨师傅赔偿;杨师傅则认为,自己正常停靠站点,正常驶向机动车道,而男子骑着自行车快速通行导致事故发生。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最终,在车上乘客及站点其他市民的“调停”下,双方才停止了争论,耽误了十几分钟,公交车终于又出发了。
【驾驶员说】
骑车人“抢行”让人捏一把汗
针对目前较为普遍的非机动车抢行行为,13路公交车驾驶员丁师傅看在眼里,忧在心上,“要是驾驶员不刹车或减速等待,可能就撞上人家了,电动车‘抢行’,我们也很无奈。”
丁师傅介绍,13路公交车总长达到13.5米,是目前我市最长的公交车,虽然能从后视镜看到车体最后方,但由于距离偏长,不可能完全对非机动车行驶路径做出准确判断。同时,13路公交线路客流量较多,在金雀山路、通达路等多数站点均能遇到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利用公交车停靠间歇,抢行超车。“这种情况每天都会遇到,遇到骑车行为好一点的会减速通行右侧非机动车道,遇到不好的可能就从左侧机动车道快速通行,按喇叭一点作用也没有。”丁师傅抱怨,如果真的不小心刮擦甚至撞倒非机动车,责任追究起来,机动车很难免责。
【记者调查】
究竟谁“抢行” 很难有定论 危险的穿行频频上演
2日,记者分别来到金雀山路齐鲁大厦站、慧谷时空站,沂蒙路人民广场站,沂州路人民医院站等几个热门公交站点,看到这几处站点公交车频繁停靠,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流更大。公交车停靠后,不少非机动车贴着公交车便超了过去。
记者看到,通行的非机动车主要有两条道可选。一条是靠近非机动车道的公交车右侧,由于站点正好设在非机动车道路边,公交车停靠站点后,与站点一般相隔1-3米距离,而间隔的这段狭窄距离便成为非机动车穿行的通道;另一条是靠近机动车道的公交车左侧,公交车在右转停靠港湾后,车体左侧还留有一定间距的非机动车道,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随后左打方向,有些则直接开到机动车道上。
这两种通行方式,第二种情形尤为危险。在沂州路东侧人民医院站点,一连两辆公交车停靠港湾后,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女子正好骑行到两车中间,准备从中间空隙左转弯而过。就在此时,前方的1路公交车左打方向前行,而这名女子则紧急刹车,正好停在后方的30路公交车前方。在记者观察的这段时间,没有一辆非机动车在看到公交车停靠站点后停车等待。
公交车进站台骑车人被“挤”
面对有些公交司机对骑车人“抢行”的抱怨,很多市民也感到很委屈。市民刘女士早晨常送孩子上学,她就常遇到这样的现象:早高峰时段,公交车、电动车、行人混行一道,本来好好地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公交车却要经常拐进非机动车道,去站台上下客,有些公交车不打转向灯不按喇叭,一下子转到非机动道,电动车被挤到机动车道上行驶,也阻碍了公交车的行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我市目前的道路状况,几乎所有的公交港湾均设立在非机动车道内侧,而正是这一现象使得非机动车与公交车频频相遇,也造成抢行现象的发生。
市民孙先生表示,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非机动车都在抢行公交车。现行的法律规定机动车有责任与义务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公交车的提速肯定要比电动车及自行车快,如果看到有此类非机动车试图通过时,公交车也应当及时减速。”
不少市民认为,很多情形下,电动车走的路被公交车占了,骑车人只能从机动车道上走或是“见缝插针”。如果不是公交车“抢了”车道,骑车人不会冒险行驶到机动车车道。
【市民建议】
非机动车公交车各行其道
针对公交车与非机动车的必然相遇现象,市民抱怨最多的当属公交港湾设置问题。“几乎市区所有公交港湾都在非机动车道内侧,这样的设置并不合理,非机动车停车等待公交上下客,耗费太多的时间,而非机动车车流太大,公交也不可能停车等待。”市民张先生举例说,在省会济南,很多公交站点设置在机动车道上,而非机动车道独立在外,双方通行互不干扰。张先生建议,如果有可能,希望有关部门可以重新设置公交港湾;在规划新道路时,也可以将公交港湾与非机动车道分离,尽量避免直接冲突。
【律师说法】
都可能担责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介绍,发生交通事故,要看事故现场及证据进行认定,有可能双方都会担责。
彭海律师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在行驶过程中,机动车有避让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责任与义务。如果公交车按照行车规定正常停靠站点,在看到左右两侧有非机动车行驶时,有责任和义务让行;如果公交车已经驶离公交港湾到达机动车道,后方的非机动车应该注意避让,不宜抢行超车。不过彭海表示,具体情形还需交警部门按照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进行责任认定,不会“一棍子打死”。
【交警说法】
应相互避让
据市交警支队韩警官介绍,2013年以来,交警部门在我市金雀山路、沂蒙路、通达路等主干道安置隔离栏,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开,以减少可能存在的交通事故。
韩警官建议,非机动车驾驶员在通过有公交车停靠的公交站点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并保证不要将车驶往机动车道;对于公交车驾驶员来说,一定要严格按照行车规定停靠站点,注意避让两侧来车。只有相互避让,才能有效解决双方可能发生的刮擦等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