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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02月28日 08:02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7日下午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7日下午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决定 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两个决定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中华民族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了牢记历史,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在京举行
    决定将“两个决定”草案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
    张德江主持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委员长会议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议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交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铭记历史 珍爱和平--社会各界积极评价国家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听到国家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消息,83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王津眼含泪水,激动地说:“我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在南京大屠杀中被侵华日军杀害的爸爸,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两个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两个决定”一公布,就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
      专家学者:“两个决定”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
      “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对我而言是多年来的一个心愿化为现实。”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告诉记者,10多年前他和一部分历史学者曾有过类似的提议,希望推动设立抗战胜利纪念日。这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把这样的纪念日固定下来,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是缅怀先烈、勿忘国耻、维护和平的一种很好的做法,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积极意义。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黄仁伟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两个决定”,向世界传递出中国人民时刻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的决心。“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中国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来确定和设立相关的纪念日和公祭日,是向世界宣告在尊重历史、牢记历史的基础上,应坚定立场、携手维护世界和平。”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王建学认为,国家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将会让抗战历史根植于民族的记忆深处,永志不忘。
      文博人士:牢记历史,避免重蹈历史覆辙
      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馆长助理崔俊国说,从“九一八事变”到抗战结束,日军在中国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其中在辽宁抚顺制造的平顶山惨案,就屠杀了3000多名无辜群众。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是为了不忘历史,召唤和平,避免重蹈历史覆辙。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发生于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1月的南京大屠杀事件,具有非常特殊的历史地位,是侵华日军诸多暴行中最集中、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设立国家公祭日,进一步表明了中国人民牢记历史、捍卫和平的决心。
    朱成山说,和平不是一句空话,和平是要有行动的,我们要维护和平,就要以历史上这段灾难为戒,不要再发生这样的灾难,启迪人们为了亚洲和平、世界和平不要再发生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人类浩劫。
      大学生、市民:从灾难里获得前进的动力
      “两个决定”激发了各界人士尤其是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学生文晗说,通过纪念日和公祭日的形式,可以让我们和我们的后代记住这段历史,从历史中获得经验和教训,从小对历史有着清晰的认识。知往鉴今,我们才能更明白努力的方向,从这场灾难里获得前进的动力。
    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汉超说,中国人民热爱和平,反对侵略,反对霸权主义。“两个决定”不是宣扬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弘扬爱国主义与和平发展的理念,激励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将铭记历史,缅怀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珍惜幸福生活,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为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国歌就是抗战中谱写的。”34岁的沈阳市民杨旭谈到“两个决定”时说,“那段历史越来越远,但记忆应该保鲜。让一代代中国人重温历史,可以从中获取启迪和力量。”
      大屠杀幸存者、抗战老兵:可以告慰英烈和死难者的亡灵
      在南京,许多大屠杀的幸存者在得知人大常委会通过“两个决定”后心情激动。83岁的王津,每年12月13日都要到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参加悼念活动。在大屠杀期间,她曾亲眼目睹父亲被日本兵杀害。王津说:“每到这个日子我心里就很难过。设立国家公祭日,对她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安慰,人们应该永远纪念这个日子。”
    85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认为,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设立国家公祭日,表明国家对这段历史的重视,既是对死难者的尊重、慰藉,也是对世人的警示。这位老人多年来一直坚持与否定历史的日本右翼势力作斗争。她表示:“尽管我现在年龄大了,但只要身体允许,我依然会坚持下去!”
    “两个决定”还在一些抗战老兵中引起反响。98岁的湖南抗战老兵唐曦,曾在武汉、西安等地亲眼目睹无辜百姓被日本侵略者炸死在大街上。他说,现在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能够更好地缅怀那些抗战中献身的英烈和惨死在日军枪炮下的普通老百姓。
    100岁的湖南抗战老兵王光亚,曾亲身经历过印缅边境惨烈的战斗,知道战争的残酷和可怕。他非常赞成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示我们应该牢记历史,不忘国耻,用行动告慰矛盾那些牺牲的烈士,不让战争重演。(参与采写记者:许晓青、李江涛、蒋芳、蔡玉高、徐扬)

    外交部负责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个决定"发表谈话

        外交部负责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发表谈话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外交部负责人27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2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个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当前形势下通过上述决定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二战东方主战场,抗日战争的胜利不仅为实现中国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为世界各国人民夺取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争取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人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中国政府已将每年9月3日确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此次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为了更好地铭记历史,缅怀在抗战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坚定立场。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三十多万中国同胞惨遭杀戮。南京大屠杀是人类文明史上最灭绝人性、泯灭良知的残暴罪行之一。这一惨案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和历史正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中日互为重要近邻,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发展中日关系,主张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基础上同日本发展健康稳定的关系。必须指出的是,长期以来,日本国内总有一些势力企图为侵略历史翻案,为二战甲级战犯张目,企图挑战国际社会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挑战二战结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对此,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决不允许。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强调牢记历史,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避免历史悲剧重演。我们敦促日本领导人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正视和认真反省历史,纠正错误,改弦更张。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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