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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做拉皮美容手术意外死亡 宠物医生被判赔45万

2014年03月07日 07:49 作者:彭小菲 来源:北京晨报
给号称价值88万元的藏獒做拉皮美容,手术中意外麻醉死亡,于是养殖场状告动物医院。”  北京济和动物医院认为,一审中,北京篮顿广全养殖场伪造证据,实施欺骗,且判决赔偿金额离奇过高。

      给号称价值88万元的藏獒做拉皮美容,手术中意外麻醉死亡,于是养殖场状告动物医院。一审医院败诉判赔45万元。昨天,由于医院不服提出上诉,该案二审在市三中院开庭审理。由于涉及宠物医疗矛盾纠纷,众多宠物业内人员前来旁听。

      医院

      指责原告伪造证据

      昨天下午,三中院法庭内,不少动物医院的人员和宠物行业人士前来旁听,现场座无虚席。而整个庭审中,动物医院与养殖场双方始终为自己激烈辩护。

      庭审一开始,动物医院负责人李先生的矛头直指养殖场,“首先,养殖场认可死亡藏獒是没有血统证明的;其次,死亡藏獒和所谓88万元购买的藏獒并非同一条藏獒,而是盗用其他纯种藏獒的血统证书。养殖场应该心知肚明,纯种藏獒根本不需要美容拉皮,可见死亡藏獒根本不是纯种藏獒。”

      北京济和动物医院认为,一审中,北京篮顿广全养殖场伪造证据,实施欺骗,且判决赔偿金额离奇过高。同时指出,死亡藏獒不是纯种藏獒,养殖场在多次声称血统证书丢失的情况下,突然出示了一份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出具的纯种藏獒血统证书。但经核实,协会出具的血统证书是针对另一只与死亡藏獒“毛毛”同名的藏獒所出具的,且是在死亡藏獒死后半年办理。

      养殖场

      承认补办血统证书

      而养殖场主于先生指出,藏獒的死亡原因与医院麻醉时使用了“舒泰”与“静安舒”两种没有批准文号、且不能共用的进口药品有关。但动物医院辩解称,没有任何相关规定两种药不能一起使用。“当初手术前,养殖场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和麻醉协议书,医院也告知了其风险,只有都了解且签订协议才会进行手术。藏獒死亡是由于个体差异,并非联合用药造成。”动物医院强烈表示,对于一审判赔的45万元难以接受,“我们只合理收取了1400元手术费,却被判赔45万元,我们认为不应按照狗的身价来衡量赔偿。”

      昨天,养殖场主为自己辩护,并且拿出了血统证明。而随着庭审的进行,当法官询问养殖场主于先生,对死亡藏獒是否做过血统证明时,对方却突然承认,“没做过,拿别的狗补的血统证书。”此话一出,立刻引发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昨天,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动物医院认为金额不能超过12万元,养殖场主认为金额过少,因此法庭不再调解。随后宣布休庭。

      专家

      呼吁出台《兽医法》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常务理事刘朗向北京晨报记者介绍了犬业的行业现状:中国的小动物医疗发展相比国外较晚,但包括本案中的“舒泰”等进口药品都正在审批中,预计今年下半年通过。“目前在没有文号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用药的问题,农业部特别审批用于临床使用。”随后拿出官方下发的“进口兽药通关单”向记者展示。

      对于动物死亡动物医院如何赔偿,刘朗表示,手术前都会提前告知宠物主风险,但如果动物死亡,宠物主心理不能接受,一般情况下医院也会给予一定补偿。“但1400元判赔45万元,320倍的赔偿是兽医不能接受的。

      对于本案中提到的血统证明,刘朗表示,血统证明审批非常严格,宠物主必须携带犬到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做一个认证,追寻犬的父母代,再植入一个芯片。“作为血统认证机构,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民间组织。”

      刘朗坦言,目前我国正在酝酿建立《兽医法》。“针对这一类案件也作出相应调整,要让主人来看病时就认定,狗的价值是多少;如果出现事故,应该赔偿额多少。”

      晨报记者 彭小菲

      ■相关链接

      纯种藏獒

      与串种的区别

      ●纯种藏獒:头大,前额高凸,耳片大紧贴腮的两侧,眼深陷呈三角形状,眼仁为黑黄色,脖短粗,颈下有肉髯;前胸宽且深,腰背粗宽而长,四肢骨骼粗壮有力,四爪大而紧包如猫爪。纯种藏獒对陌生人和入侵者极凶猛,叫声粗犷,嘶哑如闷雷般震人心肺。无情况不狂吠。

      ●串种藏獒:头小,额骨稍平,嘴长、细、尖而薄,耳片小;眼虽也有三角形状,但大部呈叶片形;前胸窄、浅,腰细而短,颈下无肉髯;四肢细小,尾同大也卷于尻上;毛色与纯种同,饰毛无或者短,个小又低,体重也轻;非纯种藏獒的叫声尖细,不听主人指挥,没事爱狂吠。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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