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村民张明彩向本报记者反映,他老家在苍南县大渔街道渔岙村,四代15人居住在一间20多平方米的危房。从2006年开始要求审批建房,可报告打了十几次,镇里跑了50多次,打过市长、县长热线,审批要求了7年多都没结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每年给县里安排10%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个人住房建设,来解决农村个人住房困难和无房户,那么这用地指标去哪里了呢?本报记者前往苍南调查。□记者谢国林
日前,村民张明彩向本报记者反映,他老家在苍南县大渔街道渔岙村,四代15人居住在一间20多平方米的危房。从2006年开始要求审批建房,可报告打了十几次,镇里跑了50多次,打过市长、县长热线,审批要求了7年多都没结果。(3月23日《现代金报》)
对于农民住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户一宅”。如果严格执行,“15人蜗居20平米危房”就不会成为新闻。而事实上,在当地,如果按照每年10%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个人住房,再加上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等项目的延续,也是基本上能满足农民居住需求的。但如此寒酸又心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且一拖就是七年。行政效率之低下,令人寒心。
按照当地国土部门的说法:每年有用地指标分配给镇政府,“2013年苍南县新增建设用地862亩”。但当地镇政府却称“镇里没有建房用地指标”。显然,互掐的双方,必有一方说了谎。谁在谎言?很容易戳穿。但在戳穿之前,我们依然还有话说。
住房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是不是需要建房?谁说了都不算。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等严格程序。这个权限掌握在国土部门。国土部门下拨指标,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对照申请户,“按需分配”,而不是一刀切地打包笼统划拨给地方。“县里每年都有用地指标分配到每个乡镇,而每个乡镇怎么安排这些指标决定权在乡镇”,就是问题所在。表面看,这是权力下放的必然结果,但实际却是推卸责任的托词。一者,权利一旦经过权力之手倒腾,那么,就必然会出现这种该拿拿不到的情况发生;二者,下放权力是现实之需,但绝不是这种玩法,放权之后更要有监管。一发了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一旦地方滥权,指标岂能不旁落他人?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而最大问题,显然在于,权利观念之淡漠。农民为建房奔波七年,地方政府总是以忙碌一推了事。试问:到底啥事比农民的急事难事烦心事更重要?如果是自己的事或者是自家亲戚的事,会当如何?假如是百姓违建,又会如何?某些官员之所以有些事忙起来慢腾腾,有些事“上心”起来火烧眉毛,说白了,还是脑子里没有公仆意识,没有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缺乏“焦裕禄精神”。“私”字当头,“利”字为先,又如何责怪那些迫不得已的违建农民?当初乌坎征地危机如此,最近的平度征地危机亦如此。可以说,七年漫长申请路,是权力冷漠之痛,更是权利不彰之殇。这才是问题中的问题,症结中的症结。
“20多年没有审批过宅基地”,现在看来,不是没有人申请,而是审而不批。农民建房指标被“乾坤大挪移”了,派上了其他“大用场”。所以,对于862亩已经分配的土地,到底去向了何处?是“关照”了某些企业,还是变成了房产项目用地?亟待纪检部门介入彻查。切不可将农民逼到井下了、涵洞中了,甚至出了大乱子,才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文/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