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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加工点七成窝藏在农村 山东将重拳整治

2014年04月21日 11:50 作者:赵小菊 来源:大众日报
“从去年以来打击食品犯罪的情况看,70%的问题食品加工作坊、窝点、市场在城乡接合部及农村。除假冒食品外,“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两超一非”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劣质原料加工和学生食品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从去年以来打击食品犯罪的情况看,70%的问题食品加工作坊、窝点、市场在城乡接合部及农村。”4月17日,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张月波说。

      农村地区正成为问题食品的集散地和倾销地。“每次老人把孩子领回农村老家,我最担心的就是孩子管不住嘴,吃小卖部里那些来源不明的零食,有些乍看上去像是名牌食品,但仔细瞅瞅,‘山寨’货很多。”在济南一家医院上班的谢云说。

      “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抓得紧时,销声匿迹,抓得松时,大行其道。为什么?归根结底是没有斩草除根,没有端掉生产加工的‘黑窝点’。” 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耕说。

      为此,从即日起到11月底,我省将展开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为让农村食品安全面貌实现一个明显变化,“不论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市场流通环节,还是餐饮服务环节,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切不可一罚了之、一收了之,一定要追根溯源,弄清楚这些假劣食品到底从哪里来,直到挖出生产的源头,挖不出源头不能收兵。”陈耕说。

      除假冒食品外,“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两超一非”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劣质原料加工和学生食品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力争将全部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整治规范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小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游集散地农家乐等餐饮单位和大型集体聚餐场所餐饮服务行为;对农村小饭店实施许可、登记、备案管理,使其实现合法、固定经营;建立并落实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红白喜事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制度。同时,加大对节日、庙会等时间段和易变质自制食品监督抽检力度。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大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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