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微信朋友圈里经常看到小伙伴们在转发这样一条信息,称“自2015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照扣分新规,不看就等着吊销吧”,让人真假难辨。对此,不少市民向公安交警部门求证此事。3月31日,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的“新交规”纯属谣言,而且这条谣言在去年也曾多次出现。另外,针对这些谣言,交警部门一一进行了辟谣,也让广大车主借此重温一下相关的交通安全法律规定。
谣言一:自2015年开始,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开始执行
交警:目前,我国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使用方面的规定,只有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且在2013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直到现在依然在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中,根本不存在《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这项规定。
谣言二:闯红灯,第一次罚款100元记6分,再次吊销驾照
交警:“123号令”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至于罚款,全国各地没有统一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幅度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临沂地区执行的是200元的上限标准。闯红灯两次,查处后要被记12分,按照规定是要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而不是直接吊销驾照。
谣言三: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记3分
交警:“123号令”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性记2分。城市快车道主要指的是,快速内环路、高架、隧道等少交通信号灯的道路。至于罚款标准,各地不一,在临沂地区,城市快车道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罚款50;在高速路上,罚款100。
谣言四: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交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一种是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谣言五:副驾驶乘客不满14周岁记6分,罚300元
交警:现行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一规定。但在2014年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不过,《条例》当中并未明确处罚标准。
谣言六:超速驾驶,记6分
交警:“123号令”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性记 12分。另根据超速情形还有一次性记6分、一次性记3分两种处罚。
谣言七: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交警:根据“123号令”,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一律记12分,但没有涉及到罚款的具体数额。
谣言八:行驶途中拨打手机,罚款100元记3分
交警:“123号令”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关于罚款方面,各地不尽相同,临沂地区城市快车道上驾驶时拨打接听移动电话,收看编发移动电话信息的罚款50元;高速上罚款100。
谣言九:行驶途中抽烟,罚款100元记1分
交警:“123号令”中没有涉及此项的扣分。至于罚款,各地规定不一,临沂地区没有此行为的罚款规定。
另外,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交通法规的实施关系到市民日常出行,因此每一处的修改都需要经过大量的论证、调研,颁布极为慎重,一般情况下出现得不可能太过突然。绝大多数时候,警方在出台新规定时,至少会留给市民一定的熟悉、了解过程,交管部门也会通过各种途径予以公告。
记者衣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