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后养老服务业将获“重金”补助,迎来发展的春天。记者从相关文件中了解到,今后凡是新建养老机构,最低可获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170000元。此外,在运营补助方面,每位老人每年最高获1920元资金补助。
据了解,由临沂市民政局和临沂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临沂市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的范围是2011年以来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政府或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及PPP(公私合营)等方式新建、扩建以及改建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对于申请资金补助的养老机构的要求是已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新增床位不少于20张。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包括省、市级床位补助。对于新建的,省级财政每张床位补助6500元(省财政直管县每张床位补助8000元),市级财政(省财政直管县除外)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对于现有房屋改建的,省级财政每张床位补助3000元(省财政直管县每张床位补助4000元),市级财政(省财政直管县除外)每张床位补助1000元。
除了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机构还可获运营补助,投入运营时间满1年,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社会办或公建(办)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照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市级财政再分别给予(省财政直管县除外)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1200元的运营补助。
按照这个方案的标准,记者简单算了一下,新建养老机构最低新增床位不低于20张,这样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就是最低17万元。而除此之外的运营补助,按照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标准,最高可获每人每年1920元补助资金。
延伸阅读
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建筑面积须在300平方米以上
此次方案规定,申请补助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必须在300平方米以上。
记者从方案中发现,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是按照建筑面积大小来划分标准的,从300平方米到1600平方米,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至2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而开办补助则从4万元到6万元不等。对于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到749平方米的,市级财政还会给予(省财政直管县除外)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记者还获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此次也可获“重金”补助。对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省财政给予每处10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市级统一建设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增加资助200万元。
农村幸福院可获11万各项补助
在城市养老逐步发展的今天,农村养老也被日渐关注,此次方案的实施也包括了农村幸福院。凡是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建制村建设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都可申请补助。
申请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建设补助的项目,原则上其建筑规模占地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具有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设置日间照料床位不低于20张。
此次,对建设和运营农村幸福院的补助的力度也是很大的,省以上财政给予每处6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3万元的开办补助;市级财政给予每处(省财政直管县除外)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大学生入职养老机构可获得补助
大学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可以获得补助了。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与养老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1年以上的专、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都在被补助范围内。
省级财政对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2000元、专科毕业生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大学生们,别忘了工作之余填写养老服务补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件,领取2000元或1500元的补助哦。
此外,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