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电商大佬们最早的提前俩月就开始为双11造势,当时“预售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定金不退”等,这种“已销定产”模式让各电商大佬尝到了预售的甜头,可害苦了冲动的消费者,提前交定金,苦等一个多月最后不想买了,定金打了水漂。今年双11,剁手党们可以吃颗定心丸了。
随着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集中促销活动如出现“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可能会被查处。
尾款未付损失65元定金
“去年双11我提前一个月买了5件衣服,共交了169元定金,当时头脑发热看着好看就着急付款了,可之后开始等待收货时才看到预售规则里写着,‘如果申请退款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还有‘定制类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网购达人薛女士说,为了避免不合适需要退换货的风险,她只支付了两件衣服的尾款,白白损失了65元定金。另外一件外套收到后发现一只袖子有四道折痕扯不平,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她向商家提出退货。但卖家认为这款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薛女士只能将这件衣服压箱底。
看到工商总局发布维护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新规则后,薛女士假期宅在家提前开始奋战双11,“这下好了,不用担心定金不退了,如果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就打电话投诉。”
然而,薛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某女装品牌天猫旗舰店里看到,该店铺所有的双11预售商品预售规则仍然和去年一样,“新规都发布一周了,为什么规则还是老的呢?”客服人员告知薛女士,目前使用的预售规则都是天猫规定的,至于何时会更改不得而知。
赠品也属“三包”范围 不得拒绝退换
去年双11,许多人像薛女士一样遇到部分商家规定预售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的霸王条款。这些霸王条款得到了交易平台的支持。《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薛女士觉得,现在售后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赠券说不能用就不能用、赠品不享受三包、退货难、维权难,买家处处受限,权益需要得到保护。新消法的出台加上《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将给电商平台和商家戴上紧箍咒。消协部门在接到投诉的时候可以有规可循。
满减和赠品促销,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元素。去年双11,不少网友表示碰到商家把箱底货和残次品当礼物赠送的现象,消费者收到的赠品和卖家图片上出现的天壤之别,想要退却被卖家以赠品一概不参与退换为由拒绝。《规定》中与之相应的要求明确指出,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还应当提供“三包”服务。
“好评返现”“刷好评”或被禁止
近期出现的好评返现活动,让消费者觉得这属于变相花钱买好评,会混淆后来买家的判断。不少消费者表示,看到喜欢的商品搞好评返现活动,第一感觉就是担心好评都是假的、刷出来的,害怕上当受骗,因此在购物时遇到好评返现的店铺就会拒绝购买。
新规对这些“刷好评”的行为一并进行了规范。《规定》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对发放的赠券、积分、优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变更,也要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除非这种变更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记者郑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