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过后快递数量激增,野蛮分拣、个人信息泄露、快递发货慢等问题又被推向风口浪尖。1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快递公司及从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最高可罚款5万元。此外,还对配送延迟、用户信息保护等问题进行规范。
快件挡道被一脚踢开,扔踩快件很普遍
规定:抛扔踩踏快件最高罚5万
近些年来,快递公司的野蛮分拣现象饱受诟病。征求意见稿规定,快递企业及工作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邮政管理部门视情节严重性最高可罚款5万元。
17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快递网点,发现抛扔、踩踏快件的情况较为普遍。工业大道一家快递公司网点快件堆积如山,由于活动空间狭窄,在山东区域分拣区,3名快递员站在包裹堆中进行分拣。“济南、潍坊、日照……”一名快递员边叫着地名,边随手把快件扔向分拣区。
在另外一处网点,记者同样也看到堆积着的快件包裹,快递员走在快递当中分拣,看见有快件挡路,抬起脚就踢开了。记者注意到,一些包裹有被踩踏过的痕迹。
2012年颁布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就对分拣快递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应野蛮操作,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
发货6天了,快件还在中转路上徘徊
规定:配送延迟,需征得客户同意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快递时效等服务内容也进行了规定,一旦快递企业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今年“双11”后快递发货速度令人惊喜,但仍有很多网购者的“宝贝”一直在路上。
“‘双11’买了20余件商品,大部分已经陆续到货,仍有4个快件还在路上中转。”市民张女士说,有一个快件11日下午从广州发货,却一直在潍坊中转站的路上,已经6天了。
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版)中规定,快递企业在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双11’快递公司迎来大量快件,一时间难以消化,若有投送延迟的情况发生,会发布公告通知。但是如果通知到每一个用户,无疑给原本忙碌的快递公司增加了工作量。”一家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说。
网购汽车雾灯,收到配件商推销短信
规定:泄露个人信息或被吊销许可证
今年“双11”赶上了快递实名制,每一个快件都要求实名发货,个人信息安全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或许能够规范客户信息几乎“裸奔”的快递市场。
“我在网上买过一款汽车雾灯来改装车,没想到过了几天就收到临沂一家汽车改装配件商发来的短信,可见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市民王先生说。
网购后,客户信息泄露时有发生,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快递公司泄露客户信息的处罚有了明确规定,这对于一些打“小算盘”的快递员来说是一种震慑。
在强化落实“实名寄件”方面,征求意见稿对个人信息安全施加多重保护措施,明确了相关惩处措施,企业违规“成本”大大提升。
在法律责任一项中规定,快递企业出现未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报告这四类行为时,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律师说法
快递新规护航“实名制”
从今年11月1日起,快递行业开始落实实名制,用户信息安全问题成为舆论焦点。当大家还在纷纷议论实名制的时候,《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了。
“新条例的制定非常及时,对于快递业来说,让快递公司跑得又好又快,有助于快递行业走向规范;对于消费者,国家则是从细微之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所长徐加莹说。
徐加莹表示,新条例将完善快递行业政策体系,为规范快递行业提供法律依据。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快递企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对泄露用户隐私行为有了明确处罚规定,有助于快递实名制的实施,保障社会稳定。
“此次意见稿中规定的处罚情况包括了方方面面,处罚力度也比较高,这有助于推动快递企业转型升级,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快递服务。”徐加莹说。
记者 樊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