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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补贴不发?临沂出租车公司:反映人不是车主

2016年01月04日 09:02:00 作者:赵泽军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2014年的燃油补贴好不容易发放了,但公司却扣着一部分钱不发,还要求交纳300元的托管费,太气人了。除了物价局批准的相关费用外,其它任何单位无权收取,托管费并不是管理费用,我们并没有听说,该情况我们将会核实处理。

      “2014年的燃油补贴好不容易发放了,但公司却扣着一部分钱不发,还要求交纳300元的托管费,太气人了。”近日,家住罗庄的颜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颜先生介绍,几年前,他使用朋友的手续购买了一辆出租车,挂靠在临沂石油出租车公司。“当时我和朋友双方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托管手续,车辆归我管理。刚开始时,我既是车主又是司机,后来感觉太累,便打算歇歇,2013年的时候,便将车子租给了别人经营。”

      颜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几天前,他接到通知,让去公司领燃油补贴。“补贴共分成两个单子,驾驶员已经领去了,还有一份是车主的,大约2000余元。”颜先生说,去年12月30日上午,他来到公司领取这部分燃油补贴,却得到了拒绝,“公司扣着不给不说,还要让我交纳300元的托管费。车子本来就属于他们管理,我们每个月都交管理费,咋现在又出来个托管费,而且燃油补贴是国家发的,公司凭什么从中截留?”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出租车公司。“不是我们扣着不发,该发放的车辆基本上都发了。但该反映人既不是车主也不是司机,这笔费用肯定不能给他,而且托管费是公司内人员双方协商基础上的一种委托临时保管的费用,这项费用对于该反映人来说也根本不存在。”对此,该出租公司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该反映人原来是公司一位出租车司机,但2010年前就撤出不干了,也就不属于公司管理了。“车辆转租和出售我们都是有规定的,都要在公司进行登记,该车登记的车主姓何,并不是该反映人,而且该车在2012年就已承包给了驾驶员李师傅。按照行业规定,谁驾驶使用车辆,燃油补贴就补给谁,车上有几位驾驶员,就分成几份。”

      该工作人员说,“对于外包的车辆,双方没有异议的,上报并经批准后,才可以到银行办理存单领取。该出租车是2009年购买的,我们没见双方协议,而且车主也承认车辆是他的,而该反映人2010年就撤出了,现在既不是公司驾驶员,也不是车主,这种情况我们肯定坚持原则,不能对其进行发放。”

      对于托管费,该工作人员称,出租车手续办下来不容易,运营一段时间后,有的出租车车主感觉挺累的,或者因为其它各方面的原因想歇一段时间,这种情况就可以办理托管,在其不运营期间,委托临时管理。“这是在双方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收取的是托管费用,但该反映人既不是驾驶员也不是车主,不存在这种情况。”

      对此,记者向市出租办进行了反映,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接到了反映,目前正在进行处理。“相关文件有明确的规定,出租车燃油补贴是谁实际承担了补贴给谁,很明显就是补给出租车司机的。除了物价局批准的相关费用外,其它任何单位无权收取,托管费并不是管理费用,我们并没有听说,该情况我们将会核实处理。”

        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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