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4时,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河东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公开约谈。
为何对河东区进行约谈?2015年12月24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推进组对市民热线反映的河东区燃煤锅炉污染问题进行后督察,发现3个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向河东区政府下达了督办单。2016年1月15日,市大气办对督办问题进行复核,督办问题未得到解决。同时发现,九曲街道存在2台应拆未拆燃煤锅炉。
约谈要求,河东区彻底清理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整治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后督察发现的3台供暖锅炉,要在供暖期结束,3月31日前拆除,对违反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对后督察发现的九曲街道2台0.5吨的应拆未拆锅炉,要彻底取缔。针对此次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燃煤锅炉,该整治的整治,该取缔的取缔,对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污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1月31日后,如仍存在未按要求清理的燃煤小锅炉,要启动问责程序,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河东区政府于2016年2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此,河东区分管副区长承诺,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下一步河东区还要提高认识,加强措施,加大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抓牢抓稳,确保不出现大气污染问题,将采取以下几个措施:对发现的浴池燃煤小锅炉进行拆除,并对城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发现的取暖小锅炉将按照要求,于3月31日前拆除完毕,并将几个社区的供暖列入2016年供暖计划。
最后,河东区政府对这次约谈没有异议,在约谈纪要上签字。
记者 付茜 实习生 张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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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不容拖半条后腿
市环保局局长、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志德在约谈现场指出,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摆上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河东区积极响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根据近期后督察情况,河东区部分镇街,思想上存在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认为可以“松口气”、“歇歇脚”,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积极、不主动,有的甚至姑息纵容,环境问题区域性反弹趋势明显。
特别是供暖季以来,河东区擅自新上或恢复使用燃煤锅炉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数量急剧上升。我市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不容许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拖半条后腿。
约谈最后,赵志德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希望河东区彻底清理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城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改用电、气锅炉,严禁恢复使用,民生供暖锅炉,要在供暖期结束,3月31日前拆除,对违反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封扣押。燃煤锅炉清理要将锅炉彻底拆除移走,对大型锅炉暂时无法彻底拆除的,应断水断电、拆除锅炉辅机;更换为电、气等清洁能源的,要更换到位并投入使用。要规范清理整治档案,包括燃煤锅炉蒸吨数证明、清理整治现场验收登记表、清理前后对比照片、断水断电、拆除辅机等有关材料。
全面整治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燃煤设施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供热管网,全市现有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一律限期淘汰,采用集中供热;不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必须达到山东省现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并实行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监控平台联网。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依法处罚、按日计罚。
严格落实《关于落实镇村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环保队伍作用。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账,加强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擅自恢复使用的燃煤小锅炉,立即清理取缔。要及时调查处理环保信访问题,对承办的环境信访做到专人负责、专项办理、化解矛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做到问题在基层发生、在基层解决。
结合本次后督察发现的问题,希望河东区举一反三,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并及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