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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家住莒南县城某居民区的中年妇女王某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她被人骗了2万元钱。莒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值班民警热情接待了这位报警人,经询问了解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据这位报警人称,她今年43岁,有一个闺蜜许某,老家是莒南县大店镇的,目前住在临沂市兰山区,二人平时联系较多。在今年3月中旬的一次聊天中,王某向闺蜜打听是否有关系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当兵。原来,王某有一个今年20岁的儿子,正在外地上大学。因为读的是专科,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前程,王某便想着花钱找关系将孩子送到部队。许某在听到闺蜜的请求后,想了一会儿,当即便拨打了她的一个叫徐某的朋友的电话。原来,几年前许某在临沂市区一家饭店做服务员时,与经常光顾这家饭店的女性顾客徐某成了熟客,看起来尽管这徐某比年届半百的许某年轻许多,但给她的感觉就是对方社会关系多,能办大事儿。一番寒暄后许某直奔主题。不出意外,徐某很痛快地答应给办,谈话中好像送王某的儿子去部队根本不是啥大事儿。闻此感到能为闺蜜分忧的许某大喜过望,便将徐某的微信推送给了闺蜜王某。就这样王某与徐某成为了微信好友,而徐某在聊天中告诉王某,称自己有个熟人在部队当首长,送她的孩子当兵绝对没有问题!4月18日下午,在得知徐某要去部队找人给儿子跑关系时,王某立即转了2万元钱给对方,而徐某在收到钱后便让王某只管在家静候佳音,并保证说只要她想办的事儿,没有办不成的!
众所周知,国家征兵有一套严格的征召程序规定,绝不会是谁花点钱就能轻易“送”进去的!果然,满怀希望的王某在家左等右等就是等不来徐某的所谓的“佳音”后这才心慌,等意识到可能被骗要求退钱时,徐某却总是推三阻四找各种借口搪塞,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很快,莒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徐某,女,42岁,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办事处人,初中学历。到案后徐某面对确凿证据,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以“有熟人在部队当首长,可以帮助招兵”为幌子骗钱的事实。目前,徐某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徐向田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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