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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评审内容,提升评审成效。拓展投资评审内容,从单一的工程造价评审向全面关注建设项目管理及绩效转变,对评审发现的建设手续不完善、签证资料不规范、结算不实等问题,提出评审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升评审工作成效。
控制评审风险,确保评审质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聘用外部人员及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工作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评审任务分配挂钩。同时对中介机构评审结果进行二级复核,严格控制评审业务质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坚持依法审计,规范评审工作。逐步退出各类与评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评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参与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管理等环节,确保投资评审规范化。(通讯员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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