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大众网见习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黄维维 顾华倩 临沂报道
一小伙借了三千块钱后,非但不按时还钱,还将追债的好友拉黑,这波操作能逃避还款义务吗?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蛟龙法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经多方协调、反复做工作,成功化解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去年12月,朋友王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赵某借钱。后王某未按承诺日期还钱,赵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为了躲避债务,甚至拉黑了赵某。今年5月初,赵某无奈将王某诉至临沭法院,要求王某偿还3000元借款及利息。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刘鹏程并没有因为标的额小就轻视案件办理,而是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多次尝试联系王某,但电话均被挂断。原来,王某不仅拉黑了赵某,而且陌生号码一律不接。那该怎么联系王某呢?
看着案卷上的送达地址为大兴镇某村,刘鹏程法官有了想法。他利用在“一镇街一法官”工作中积累的解纷信息,迅速了解了王某的家庭状况,并与王某父亲取得联系。“一共才3000块,数额也不大,躲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失了诚信,丢了朋友。”电话中,刘鹏程告知老人前因后果,希望老人能够做通王某工作。
这一通电话起到了作用,次日,刘鹏程便接到了王某电话,其承认借款属实,并表示他在外地打工,希望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与王某签订协议。随后,刘鹏程将王某的想法告诉赵某后,赵某欣然同意,并表示好友一场,不再要求王某支付利息,只返还3000元借款本金即可。
谁知互联网调解即将开始,却不见王某的踪影,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无奈之下,承办法官只好再次拨通了王某父亲的电话。过了好一会儿,王某才“姗姗来迟”。
调解前,法官首先对王某逃避诉讼、拖延还款的失信行为予以训诫,王某自知理亏,在法官的主持下,迅速与赵某达成和解协议。
小编有话说: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往今来,诚信事例比比皆是,古有曾子杀猪、商鞅立木,今有治沙英雄郭万刚、中国好人刘希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仍有一部分人将诚信这“第二张身份证”置之不顾——欠债不还、制假售假、骗保骗贷……古人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失信者,必无立足之地、立世之本。
言必信,行必果,唯有诚信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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