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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顾华倩 临沂报道
“太谢谢您了,赔偿款终于要回来了,这真是帮了我们公司大忙啊……”赔偿款到账后,某养殖公司向承办法官吴汉龙打来电话,再三表达感谢。
2020年12月,某养殖公司花费754万余元从某种猪公司购得五千余头仔猪,并由某种猪公司及其总部某科技公司负责后续养殖管理。但在养殖过程中,因仔猪染病导致大批仔猪死亡。至2021年2月,涉案仔猪均因病淘汰或死亡。
后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该养殖公司遂将某种猪公司、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经临沭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某种猪公司赔付某养殖公司756万余元及利息,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年年初,某养殖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吴汉龙经网络查询,发现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厂房、设备均被查封。加上申请人也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近年来,生猪养殖行业遇冷,部分养殖公司生存、发展举步维艰。承办法官急申请人所急,多次实地走访,但遗憾的是,该种猪公司早已人去厂空,公司负责人不知去向。
直至4月初,承办法官几经联系,终于打通了该种猪公司负责人袁某的电话,但袁某称公司早已关门,没钱赔偿。
时间一天天流逝,执行法官没有放弃,继续做袁某思想工作——在一次谈话中,吴汉龙了解到被执行人近期要到金融机构借款,“你若不及时还款,法院将依法将你列入失信名单,再想从金融机构借款几乎不可能……”吴汉龙顺势向其解释道。
“我回去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尽快还款。”迫于执行压力,两公司立即与养殖公司协商。6月底,双方经多次商榷后达成和解,约定一次性支付申请人800万余元。
7月初,某种猪公司按协议约定将案款打入某养殖公司账户。案件历时半年,全部执行完毕。
虽难必执,虽难必行。案件无论大小,都饱含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临沭法院将继续用好措施、给足压力、讲透道理,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申请人尽早拿到“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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