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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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韩吉 通讯员 陈兆永 曹 敏 临沂报道
临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广大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旨,建立涉企案件“报案快受、案件快侦、损失快追”打防并举作机制,重拳打击侵犯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去年以来,该局经侦大队立破经济案件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3名,挽回经济损失2012万余元。
借助“鲁剑-2023”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施展“云端”打击作战模式,把精准打击涉企犯罪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举措。2023年4月,经侦大队侦查获悉某公司特大贿赂案线索后,经深度挖掘与多维研判,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公司采购员陈某等人立案侦查,迅速成立“4.03”重大系列贿赂案专案组。该案涉及人员多、跨越地域广、涉案金额巨大。专案组顺线扩大战果,相继拓展出皖、黔、粤、闽等省企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线索。查实陈某、张某、李某等人利用担任公司采购员之便,收取供应商回扣、好处等贿赂5100万元。该案件共立案6起,抓获嫌疑人17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大队立足主责主业,瞄准经济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问题。2024年 8月26日,经侦大队以夏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这是该大队深挖涉企犯罪破获的“案中案”。带出该案的是黄某的职务侵占案和受贿案。黄某是夏某的同行伙计。黄某在受聘临沭某材料公司技术员期间,指定公司到自己有关系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3次向供货商索要好处费12万余元。黄某以他人或者其他公司的名义将原材料加价销售给受聘公司,从中赚取差价120余万元。黄某因此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两个罪名。侦办黄某一案时,牵出夏某涉嫌职务侵占的“案中案”。原来,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夏某伙同黄某在山东和江西两家公司采购原材料时,黄某用夏某个人和公司的名义,将原材料加价销售给黄某受聘的公司,所得22万余元的利润两人平分。
在重打涉企经济违法犯罪的同时,该局经侦大队以筑防线、强预防,优服务为主题,全方位提升优化助企服务质效。开展警企联动宣防。民警进入企业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活动,普及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提高企业员工对经济类犯罪的认识和安防意识和能力,将便民惠企措施落到实处。摸排企业风险隐患。民警深入辖区百事食品、戴克生物科技、海佑福瑞达制药等企业走访调查,召开警企恳谈会。把“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落实到开展“望、闻、问、切”,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面对面开展风险漏洞排查以及风险涉法问题帮办等服务中。将把那些影响企业经营的问题找出来,一对一制定防范对策。扎紧风险防控篱笆。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多发风险隐患,大队会同职能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帮助消除贷款回收、采购订单款项跟踪等内部风险管控盲区,最大限度地弥补经营管理漏洞。今年共组织进企业集中宣讲活动4场次,发放内部风险防范提示等宣传资料2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6条,辖区法治营商环境得到全方位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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