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民法院:红薯减产索赔难,法官调解速结案

2024-11-04 08: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韩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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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韩吉 通讯员 顾华倩 临沂报道

  眼下正是秋收时节,田间地头机器轰鸣,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然而,种植了10余亩红薯的老张却愁眉不展、连连叹气,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今年5月,老张看到邻地老李的红薯苗长势良好,很是羡慕,便委托老李帮忙从老王处订购2.9万棵红薯苗,并支付购苗款2100元。但老张栽种后,发现这批红薯苗长势不如邻地,遂要求老王赔偿。直至今年9月底,老张将老王诉至法院,要求老王退还购苗款2100元,并赔偿10亩红薯减产损失1万元。

  现已10月,红薯秧不日便会枯萎,考虑到后续审理及鉴定问题,承办法官刘鹏程特事特办,立即与双方联系,了解案件详情、开展诉前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均不认为是自己的责任。

  “当时专家一看就说这是苗的问题!”

  “老张对红薯疏于管理,红薯叶已经被害虫基本吃光,影响红薯减产的原因在于他自己!”

  ……

  因双方仍对红薯减产原因争执不下,第一次开庭后,老张申请司法鉴定。“损失鉴定费要近2万元,无论哪一方承担这都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而且鉴定时间较长……”考虑到该案一旦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仅增加双方诉讼成本,而且会激化双方矛盾,刘鹏程遂建议双方再次协商,以减少双方诉累及损失。

  10月29日下午,刘鹏程再次组织老张和双方代理律师到现场调解。调解中,刘鹏程不断向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缩小差距。但因老张的10亩减产红薯还未采收,减产情况难以评估,双方就赔偿方案迟迟未达成一致……

  “那就这样定了,这10亩的红薯还是归原告,被告另外赔偿1万元。”经刘鹏程细致为双方分析、计算,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支付方式达成一致——老王分两期赔付老张1万元损失,并委托代理律师代其当场支付第一期赔偿款5000元。

  至此,该起红薯苗买卖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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