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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3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永翠)“本来是要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合同,现在不履行我们就得违约,再继续履行合同,集体就要赔钱了。”日前,临沭县青云镇圈子河网格长王夫常拿着合同在网格周例会上愁眉苦脸的说道。
是什么样的合同让他这么为难呢?镇网格指导员王佑功立即联系法律顾问石律师来到现场进行法律服务。经过审查合同,终于弄明白事情的原因经过。原来是村里在十七年前为了增加集体收入,将集体闲置的学校租赁给一企业,作为厂房使用。按照合同约定,该企业每年支付给村里两千元作为租赁费。以前交完相关土地税费后,村里还能获得一部分收益,但现在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税费后,集体是要赔钱的。弄清楚事情后,石律师对网格人员讲解了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针对这种情况,石律师建议由该企业追加租赁费继续承包,这样既能维护集体权利,又能保障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通过县镇两级网格指导员、石律师与企业负责人多次协商,该企业最终同意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支付两万元给村集体,该矛盾得以成功解决。
县网格指导员曹燕妮在入网格开展工作时了解到,刘坡主要街道两侧没有路灯,人居环境脏乱差,集体基本没有收入发展明显落后于其他网格。她多次协调县住建局路灯所等相关部门,得到其大力支持并提供免费旧灯杆。网格人员迅速召开会议商定路灯安装方案和资金来源等问题。很快,网格内主要街道安装上36个路灯,解决了无灯照明的问题,方便了出行,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以前,我们巷子一直没有路灯,晚上出行非常不方便,尤其是老年人,现在不一样了,安装了路灯,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村民朱文玲说道。
青云镇网格就是这样在一件件、一桩桩为民服务中传递着真情,走在“枫桥”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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