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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按照单位工作部署,青云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的带领下对金盆地村处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
经调查:该违建于今年7月6日在县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且无任何手续私自建造。按照执法程序,执法中队人员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手续,明确要求在法定限期内自行拆除。但是,当事人对下达的文书置若罔闻,始终没有自行拆除的迹像,在多次催告之下,当事人仍无动于衷,依法履行行政强制拆除措施,并决定于今日执行。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青云镇人民政府领导做好准备工作:一及时与村干部府联系;二是安排执法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做好交通疏导;三是安排施工人员在拆除违建中做好自身安全,随时启动预案,防止当事人及不明事理群众阻挠;四是做好解释工作,劝返围观群众及路上滞留行人。
此次拆除违乱建再次有力打击违法乱建行为,树立执法权威。
(通讯员 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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