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大学频道>志同道合

江西替考“上线”,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2015年06月09日 15:35: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日前,南都记者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7日上午,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多名“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

      日前,南都记者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7日上午,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多名“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他们均持有由“上线”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准考证”,部分证件户籍地显示为山东。与此同时,南都记者证实这些证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试院系统,照片为“枪手”本人。目前,南都记者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7日中午江西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称,接到有人组织替考的举报后,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南昌市警方开展调查核实,有关考生已被警方控制。调查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这次替考事件,记者调查发现,肉眼识别身份证、准考证有漏洞,呼吁对监考老师发放识别设备,考场内机器验证。在笔者看来,这并非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有组织的替考,很有可能存在里应外合,不只是替考“上线”一个人在战斗,如果不揪出教育考试系统中配合替考者,就是增加了识别、验证设备,也无法防止高考替考。众所周知,我国各地在高考中已引入各种高科技防作弊“神器”,可“神器”却没挡住作弊者在高考考场出入,他们究竟有怎样的本事、“神力”?
      
      据报道,一名“枪手”组织成员最初介绍,“替考组织声称可以凭空造一个不存在的人的完整信息,包括学籍、身份证、准考证等。”其称,“上线”告诉他,由于系统内信息和“枪手”面孔、所出示证件一致,考场查不出来。众所周知,学籍、身份证、准考证的办理是十分严格的,为何这一组织却可轻松办出来?——而且不是制造假身份证、假学籍,是可以进入到教育系统中的真学籍、真身份。这无疑暴露出当地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必须严肃追查,深挖替考背后存在的利益链。
      
      在事发之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南昌市警方开展调查核实”,这其实是不妥当的。对于这起有组织的替考事件,有理由怀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有相关人员介入其中,向替考者提供方便,因此,不能就由教育考试部门组织调查,而应该由司法机关独立介入调查,并根据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去年高考期间,河南省就曝出替考丑闻,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河南的调查显示,这起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员在武汉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枪手”,在河南杞县、通许县联系被替考考生家长并收取费用,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可是,最终卷入这起事件的当地教育部门官员,没有一个被追究法律责任,只是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这就是由教育考试部门自身主导调查、问责的结果,问责最终在利益因素纠缠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行政主导问责,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高考舞弊,必须改变这种问责方式,实行司法问责,应该由司法机关第一时间独立启动调查,把教育考试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对于考试舞弊来说,教育考试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组织、管理责任。有不少舆论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一部《考试法》,因此,对考试舞弊行为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更难做到执法必严,而其实,就是有《考试法》,对考试作弊者追究刑责,也得依据《刑法》,而现在的《刑法》中,已有诸多条款适用于高考舞弊,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渎职罪、受贿罪、诈骗罪等,问题出在没有严格依照《刑法》,对涉事者起诉,追究刑责,尤其是在舞弊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教育系统内部人士。
      
      因此,对于江西这起替考事件,有关部门必须改变传统的行政追责方式,只有司法机关彻查,才能让事件水落石出,曝光替考组织的利益链,并据此切断利益链,纯净高考环境。(LN)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张婷婷)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