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入住房间太冷想退房宾馆却不给退 合理么?

2019-01-21 09:40: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袁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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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费后上楼看了下房间,太冷了不愿意入住,接着就下来了,宾馆却不给退房。”1月15日,临沂市民张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张先生介绍,8日晚,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在兰山区聚才二路与临西九路交会附近吃饭。“晚上11时许,朋友喝多了,我就带他到了附近的这家宾馆,在一楼登记并开好房间后,我交纳了房费及住房押金一共80元。”

  张先生告诉记者,登记完后,他就带着朋友来到楼上房间。“当时打开房门后,我感觉太冷了,就打算更换一家宾馆。”张先生说,下楼后,他提出退房,“就是看了下房间,但工作人员怎么也不同意退房,说这是宾馆的规定,只要开了房就不退。”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宾馆。“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除非房客在里面呆的时间长了或者使用了房间内的东西。”对此,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房客上去看了看房间接着就下来的,并没有使用房间内的东西,提出退房,我们肯定会同意的。“当时不能退房是因为该顾客上去接近20分钟才下来提出退房,而且用了房间的东西,需要清洁工将房间重新打扫一遍,这些都是需要付报酬的,所以不能退房。”

  对此,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客人入住后又提出退房,宾馆该怎么收费或处理,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细致的规定。如果宾馆有相关的规定,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客人入住宾馆后,就意味着与宾馆的合同关系已生效,如需要临时退房,该付多少费用,或者如何处理,宾馆应提前告知;如宾馆方没有事先告知,应属于自身工作的失误。”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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