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3月4日,沂南县公安局接到一起奇葩报警。一男子偷了1个价值43.9元的猪蹄被超市发现,超市按照规定索要赔偿,身无分文的小偷万般无奈下报警求助。
3月4日下午13时许,沂南县公安局界湖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男子报警称在县城某超市内购物后被店员拽着不让离开。民警赶到现场时,男子称被敲诈勒索,超市员工则称男子是小偷。
出警人员迅速开展调查,现场询问多名当事人,并查看监控录像,查明该男子趁人不备将一个猪蹄真空包装袋上的价签撕掉,藏匿在裤子口袋里,未付款想混过安检门时露馅。超市工作人员在男子口袋里找到猪蹄,将该男子带到值班室,并依照超市规定向男子索要赔偿。“猪蹄子价值43.9元,我也退还了,他们还要我再赔偿损失,这是讹诈。”男子无法脱身,觉得还是警察靠谱、公道,无奈只好拨打110求助。
民警当场向双方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超市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发现盗窃嫌疑人应该立即报警,而不是随意惩罚偷窃者;但是不管怎样,男子的偷窃行为是错的,应该依法处理。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目前,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于某已被行政拘留。
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李瑞磊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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