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近日,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7月22日13时许,在半程镇汶泗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方向,一辆灰色小型轿车逆向行驶。并提供证据视频。
收到举报信息后,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半程中队民警结合举报群众提供的视频资料,对逆向行驶的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进行了核实,并与车辆所有人胡某某取得联系。
经执勤民警多次联系车主,最终于9月4日,驾驶人胡某某来到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半程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在相关举报视频证据面前,胡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当时自己是为了图方便才做出逆向行驶的危险行为。民警对胡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逆向行驶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并告诫其要吸取此次教训,今后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胡某某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北城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性绝对不容小觑。
逆行的危害
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以骑行者伤亡居多。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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