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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新规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06月23日 08:04:00 作者:朱鹏 爱娜 来源:临沂日报
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正式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随之废止。
        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正式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随之废止。

      该《办法》对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节约、保护和监督管理等予以了规范。一是确定管理原则,明确监管职责。地热资源管理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同时应符合我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要求。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热资源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公开申请流程,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从办理手续、提交资料、遵守规定等方面指导地热相关责任人合法合理开展地热项目。三是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地热资源保护。在尾水排放、环境治理、监控设备、监测台账、水质化验五个方面细化保护措施。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法律责任。对擅自勘查开采、破坏性开采、污染环境等行为,责任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记者 朱鹏 爱娜)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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