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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规定,临沂市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推进体制。临沂市将于9月底前完成《临沂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确定全市环卫基础设施布局、规模、用地和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内容。根据服务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因素确定转运站建设位置和规模,除边远地区、山区等交通不便区域外,达到“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
《意见》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原则上1个乡镇(街道)建设1处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道)可共建共享,并根据需要附建公厕、保洁管理用房等。按15至20户配备1个标准生活垃圾桶或每千人配备1个垃圾方箱(3立方米),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按照运输能力8吨(含8吨)以下的转运车辆覆盖1个乡镇,运输能力20吨的转运车辆覆盖2至3个乡镇的原则配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备垃圾方箱的,按照每5个村配备1辆三轮(四轮)垃圾运输车,每个村(1000人)配备2辆人力三轮车的标准配备。
临沂市将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采用全托管、半托管或自我管理的模式,组建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按照服务人口2‰至3‰的标准配备环卫保洁员,建立由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临沂市还将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同时,加强对农户的引导,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投放,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力争用3年的时间对全市农村乡村文明行动指导员和一半以上的中青年农村妇女开展以改善农村环境、转变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新生活”培训。(记者 徐梦 通讯员 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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