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下发《关于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去年度我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单”,其中,沂水县、临沭县、兰陵县、兰山区等4个县区为超额完成等级。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3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全市147家重点用能单位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据介绍,根据要求,去年我市把节能减排作为转调创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超额完成了年度和“十二五”进度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沂水县、临沭县、兰陵县、兰山区等4个县区为超额完成等级;经开区、罗庄区、高新区、河东区、莒南县、蒙阴县、郯城县、平邑县、沂南县、费县、临港区等11个县区为完成等级。
据了解,我市在实施过程中将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10+6”产业培植(招商)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新上项目准入关,强化源头控制,执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新上项目用能关。其中,沂水、临沭、高新区等县区实行新上项目联审联批制度,高新区将能评纳入管委会政务大厅办理事项,变“招商引资”为“选商选资”,从源头上严控“两高”行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实施节能工程项目,扎实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除费县外,其他各县区均成立了节能办和节能监察机构。
经考核,市发改委、经信委、节能办等23个部门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同时,2013年度应考核重点用能单位147户,其中,因停产、破产等原因无法考核13户,实际考核134户。实际考核的134户重点用能单位中,36户为超额完成等级,90户为完成等级,4户为基本完成等级,4户为未完成等级;2011-2013年累计实现节能量216.37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那么,考核结果怎么用?据了解,节能评价考核结果将提交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规定。同时,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4户重点用能单位(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奥达建陶有限公司、临沂弘达亚飞运输有限公司),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23个市直部门均完成任务
经考核,市发改委、经信委、节能办、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农委、渔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价局等23个部门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分别取得以下成绩:
工业领域
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97户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完成能源审计,2011-2013年累计实现节能量204.6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147户市级以上重点用能单位,除38户因停产、破产无法填报外,其余均按时完成上报。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进能源消费数据在线实时监测。
建筑领域
发展和推进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项目18个。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44个,建筑面积139.9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部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并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6.04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实施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项目51个,共计203.6万平方米。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0个,共计213.53万平方米。
交通运输领域
加快机关办公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共对6个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进行实时监控。强化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共回收报废车辆324台,处置报废电子电器产品120余件、纸张13吨。2013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分别下降3.2%和2.8%。
商业和民用领域
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型冰箱、空调等电器推广力度,倡导绿色消费。开展“两型”商场创建活动,减少或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农业和农村领域
2013年,全市新增沼气用户3.15万户,总数达48.45万户;新建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125处;推广农村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累计265万户;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1059台;推广节柴灶、节能炉共计255万户;争取各级生态农业和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扶持资金3140.4万元,并推广新型节能、高效农业机械。2013年,新增各类节能型农机具3905台,淘汰各类落后农机具2263台。(记者付茜 唐丽丽 实习生陆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