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4年入住以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月城二期的多套房屋出现墙体裂缝,墙壁渗水等情况。到底是建筑质量问题,还是偶然出现?业主们希望有人能给个明确说法。
4月17日,记者来到了日月城小区6号楼。一楼的李先生和赵女士告诉记者,他们2014年6月左右入住,没几个月,就发现房子上出现了很多裂缝,而且裂纹越来越多,甚至连楼道里有不少地方也有裂纹了。
记者来到赵女士的家中发现,赵女士家的客厅墙壁上的确有不少细细的裂纹,客厅吊灯附近还有一大片被水泡了的痕迹。
李先生在家中告诉记者,他是2014年9月开始入住的,从2014年12月开始,他就在屋子内发现了裂纹,客厅的天花板上也出现了潮湿渗水的痕迹。
“我做过建筑方面的工作,仔细观察后发现,墙体裂缝是因为用的是加气砖,又没贴钢板网。”李先生表示,当他看到墙体渗水时十分担心,因为墙内的支撑钢筋如果长时间潮湿会生锈,影响整个房子的使用寿命。
此后,记者又先后来到了该小区同一幢楼的2楼王女士、3楼孙女士家,9号楼3单元6楼的赵先生家,他们家中或楼道墙壁上有明显裂痕。
对此,日月城物业的范经理说,根据环保方面的要求,框架结构房屋不能使用空心砖,而是使用加实块,因此墙体表面的稳定性比较差,容易出现裂缝,但不会影响安全和使用。
对于李先生和赵女士家的渗水问题,范经理称这是偶然现象。李先生家里是因为楼上邻居的太阳能漏水,而赵女士家天花板渗水则是由于楼上邻居有一次没关水龙头把房子淹了。“对于这两家的问题,物业会帮助协调商量赔偿事宜。”范经理说,但目前两家人都没有向楼上的邻居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业主们表示,他们和开发商已进行过接触,开发商提出的修理意见是用维修贴网格布将裂缝黏上,再用与业主家相同的墙面漆帮助业主家的墙恢复原样。
“这样的修理方式治标不治本。墙里面是裂的,外面贴平了没什么太大价值。”孙女士表示,“我们对房子的安全产生了质疑,希望开发商能给我们退房。”
这一说法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科的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了印证。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们的房子确实存在裂缝,他们可以协调开发商拿出处理方案,然后让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但是日月城业主表示想要赔偿,并不要求维修。”该工作人员表示,所以一直没有协调相关维修事宜。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有6户业主决定从外地找到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并对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影响居住安全进行鉴定。
部门说法
该小区未完成综合验收,已开出40万元罚单
记者查看业主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现,交付条件上明确写着,要经过综合验收合格。
4月24日,记者通过12345热线联系到了经开区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介绍说,日月城小区完成了竣工验收,但未完成综合验收。“没有完成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出现问题,一般先看购房合同与业主如何约定。只要业主发现开发商未达到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条件就交房,那么可以拒绝交房。”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旦业主同意交房,就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行为。
记者又联系到了经开区建设局施工科,相关负责人马先生表示,日月城小区二期工程H6、H7、H9号楼确实没有经过综合验收。“具体应该怎样处罚,还应去现场查看,看看到底有多少户业主已经入住,然后再进行处罚。”马先生表示。
4月29日,记者再次联系经开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日月城几栋楼房没有综合验收就交房一事,建设局已于4月27日对开发商下发了处罚通知单,处罚力度为工程造价的4%,约为40万元。“这笔处罚金需开发商于15日内到开发区财政局缴纳。”
律师
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要求退房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房屋质量不合格或逾期交房,买受人均有权要求退房。
首先,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质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
但是,是否达到上述两种情形,均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确认。
其次,如果房屋的裂纹不符合前述情形,购房者也可以要求开发商修补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次,如果房屋尚未达到交房标准,未经验收合格,尚不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也未将该情况告知购房者,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要求退房。
记者 李墨